这些天,江珊和刘昊阳虽然没有办法见面,但是两个人书信不断。
江珊在信中告诉刘昊阳,她回校后,用刘昊阳教给她的擒拿手,一举打败他们学校武术队的队长,现在成了复旦大学武术队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女队长,字里行间,全是嘚瑟的情绪。
同时她也把自己的一些琐事都说给刘昊阳,每一次刘昊阳收到的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纸。
在信的最后,刘昊阳还在考虑,要不要把去沪申市的事情告诉江珊,最后一想,还是不要了,等到了沪申市再说吧。
信邮寄出去后,刘昊阳就开始考虑寻找一个伙伴,一起去沪申市,毕竟现在社会不太平,找个人在外面也好有个照应,但是找谁呢?
思前想后,刘昊阳想到了自己之前一起在镇上练武的同学,闫潮平。这小子人不错,很仗义,最主要的是他有一个特殊技能,那就是千杯不醉,是传说中的酒漏体质。
这样的人才,以后带出去办事,绝对好使,而且这小子功夫也不错,还能当保镖,等到以后再让他学个车,这就是最好的司机兼保镖。
越想刘昊阳越觉得这闫潮平是个人才,当即他就去了闫潮平的村里去找他,闫潮平的家距离刘昊阳不近,骑了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才到他家。
也巧了,当他来到闫潮平的村口时,正好碰到闫潮平扛着铁锹,下地回家。
闫潮平这些年了,没有多大变化,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壮壮的身材,漆黑皮肤,一看就给人一种憨厚老实的感觉,但是熟悉的人都知道,这闫潮平是个狠人,打起架来不要命。
“潮平,这是下地了?”
看着眼前高瘦的年轻人,闫潮平一愣,这是谁呀,不过怎么看着有些眼熟?
“潮平,是我,刘昊阳!”
“刘昊阳!?”闫潮平放下手中铁锹,走到刘昊阳跟前仔细看了一眼说道:“嘿,还真是你小子,不过你这张这么高了?我记得咱们学武的时候,你还没我高,变化太大了,都认不出来了。
你不是去燕京武术队了吗?啥时候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