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歌笑。
“听曹小姐说,二位从小就认识了?”
江辰打开话题,相比于宋朝歌的称呼,他对曹锦瑟的称谓则相当本分,很受规矩。
宋朝歌点头。
“那就是青梅竹马了。”江辰有感而发。
曹锦瑟笑容不变,只是不留痕迹的朝口无遮拦的某人看了眼。
“说起来,倒也算是吧。”
宋朝歌目露缅怀之色,“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很热闹,白天黑夜都是成群结伴,不像现在,就连找个人吃饭,都不知道约谁。”
看来人世间的道理都是一样。
不管阶层高低,都是越长大,越孤单。
“江兄,你应该也有青梅竹马吧。”
他询问江辰。
江辰诧异点头,居然问道:“宋先生怎么知道?难道见过?”
人家话赶话顺势问一句,不是很正常?
宋朝歌摇头,玩笑道:“应该没。”
江辰看了眼曹锦瑟,像是比较般,介绍道:“和曹小姐一样,我的青梅竹马也很优秀的,她叫方晴,是一名出色的律师。”
要是方晴在这里,或多或少应该会心生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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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张饭桌上此时坐的都是谁。
道姑妹妹就不提了,哪一位,不是普罗大众眼里的神仙人物。
“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
宋朝歌目露思索。
“她以前就在京都工作。”
“我好像也听过她,当初那个摊贩捅城管的案子,就是她负责辩护的吧。”曹锦瑟道。
“原来是她,她居然是江兄的发小,难怪我觉得耳熟。那个案子,就算顶尖的律师,都不一定会接……”
“顶尖的律师不会接,所以那样的案子才有机会落到她那样的新人菜鸟手中啊。”
“你刚才不是还夸她出色吗?”曹锦瑟道。
江辰看去,“出道以来接的案子胜率百分百,难道不算出色?”
的确。
方晴经历的案子确实并不多,一炮而红后没多久,就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中止职业生涯,甚至差点永远留在国外。
“咚咚咚……”
服务员进来,开始上菜。
江辰没有继续介绍方晴,提醒到了这里如果有些事还是不记得,那就没必要强求了。
“宋先生,上次在濠江,多有得罪……”
“赌牌竞争,全凭实力,事情已经过去,江兄就不必耿耿于怀了。”
瞅瞅。
多大的胸襟。
“宋先生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其实今天是我主动提出要来的,听说是宋先生,我觉得今晚我非来不可。”
说着,江辰让服务员上酒。
绕是曹锦瑟都用力压抑嘴角,差点笑出声。
“不管宋先生怎么想,我都觉得我应该敬宋先生一杯。我先干为敬,宋先生随意。”
江辰倒了两杯酒。
宋朝歌当然也懂神州的酒桌文化,哪能让某人专美于前,“江兄,共饮。”
气氛融洽了。
道姑妹妹开启了她的吃货本色,拿起餐具低头干饭,周围发生的一切好像都与她无关。
曹锦瑟无疑被喧宾夺主了,明明她今晚该是主角才对,可进来前还扭扭捏捏的某人坐下后好像被夺舍了灵魂,表现太过突出,甚至让男女主角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江兄,还是慢点喝吧。”
江辰的酒量其实不是太好,可喝酒这东西,确实是看状态的,得看和谁喝。
他今晚的状态就好像格外的生猛,把宋朝歌喝的似乎没法招架,主动开了口。
“宋先生,这是我们第一次喝酒,俗话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人生得意须尽欢。”
说着,文采斐然的江辰又举起了杯子。
宋朝歌脸上流露出一缕无奈,可谁叫他修养超群,只能举杯相陪。
这家伙莫非是打着把人灌醉的主意?
曹锦瑟自然看出某人的反常,不过她始终隔岸观火,没有干涉。
和一名君子比谁更君子很累。
可更累的是与一名伪君子比谁更虚伪。
一天没有得闲下午还看了台鬼戏的江辰实在是没有可那份心力,所以干脆换了种方式。
酒桌上,不谈其他。
这是神州大地自古以来的光荣传统。
化繁就简的劝酒大法使出,成功让对方大乱阵脚,甚至江辰自己都发觉对方看自己的眼神,透着惊疑与异样。
酒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最后的结果,无疑是两败俱伤。
散场的时候,两个男人的步伐都有些摇摇晃晃。
“宋先生,改日再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