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
“因为这些人并没有行动,你不能说他开着车子跟踪一下,就一定要绑架吧?”
“这几个人的确是有着案底的,但是有案底并不代表他就一定会犯罪的,这些东西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
“除非他们行动了,否则我们将他抓进去,最多也就是拘留个24小时,然后还是将他们给放出来,不过我不建议这样做。”
“用你们华夏人的说法,这叫打草惊蛇,所以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更加的被动。”
李健是不太懂法律的,但是基本的法律他还是懂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杀人和杀人未遂,或者说只有杀人的动机,这三个罪行虽然说都跟杀人有关系。
但是犯的罪并不是一样的,杀人嘛,这个很好理解,简单的理解为就是将目标人物给杀害了。
杀人未遂,这罪名就要轻很多,可以理解为想杀的人他没杀得了,但是他的确付出了行动,只不过没达到目的,或者说只是将对方给击伤。
那么这个罪名和杀人就不是一个罪。
最后一点杀人动机,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个是没有罪的,就像两个人吵架一样。
其中一个说我想杀了你,他也的确是想杀了对方,甚至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家伙的确是想着杀人。
可是这个人既没有杀人,也没有付出杀人的行动,只是口头上说说,那么这种人他是没有罪的。
就像现在这种情况,对方的确是想绑架,但是并没有绑架成功,甚至都没有实行绑架的计划。
那么只能说对方有这个目的,有这个动机,但是有动机它不是一个事实,他不受行为的控制,那么自然就没有准备。
李健此时脑袋有点大,早知道就给对方一个机会好了,现在黛丽丝的安全的确不成问题。
可是这个隐患一直存在。
“泰森局长,那有没有办法让他们……”
李建话说一半,然后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这个动作可能就是世界通用手法了。
泰森自然明白李健的意思,说句实话,他是不赞成这种做法的,毕竟这是犯法,更何况他的这个身份也不能说出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