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将军,你快看,前面树下,有个姑娘躺在那边!”
陵山脚下,刘志和孟思凡刚刚打猎结束,往回走的时候,刘志突然喊叫着。
而手里拎着几只野兔的孟思凡,眯着眼睛看去,果真有个姑娘躺在树下了。
“走,赶紧去看看。”
说着,他们立马跑过去。
树下,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姑娘,满身伤痕,旁边是装了一些草药的竹篓子。
“晕了,这怎么办?”
刘志蹲下伸手试了试气息,还活着,转头问孟思凡。
孟思凡将野兔给了刘志,小心的将姑娘抱起来,道“先救回去啊,这荒郊野岭的,晚上被狼叼了去。”
“哦哦好的。”刘志识相的把野兔都拎着。
二人一前一后,将今日成果带回去。
到了军营时,天已经黑了,将士们在营帐在烧着火,聊着天,见刘志他们回来时,纷纷侧目看向孟思凡怀里抱着的姑娘,皆低语讨论着。
“头儿,这是谁?”
一个胆大的士兵探头问刘志。
“山上救回来的,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丢了。”
“呦,英雄救美了一次,头儿,这次你会有老婆了哦。”
那士兵打趣儿道。
刘志将兔子扔到他面前,一屁股坐下。
“烤兔子去,废话那么多,又不是我救下来的,再说了,一个小女娃,干干巴巴的,不喜欢,我还是哪天回皇都城,找个温柔丰满的。”
“嘴硬。”
另一个士兵偷偷翻了个白眼。
孟思凡将姑娘抱回自己的营帐后,刚好沉星在烧热水,她听到脚步声,不用抬头,都知道谁回来了。
“将军,今日回来的有些晚了。”
“抱了个人,脚步慢了些。”
“啊?”
沉星立马抬头看去。
只见一身深绿色骑装的孟思凡,怀里抱着一个灰色粗布衣的姑娘,那姑娘灰头土脸的,仿佛还受了伤。
“这……这哪家姑娘?”
沉星赶紧将床理好,热水倒入盆中端去。
而孟思凡将姑娘先放在床边,脱去带泥土的外衫,非常小心仔细的把她放入被子里面。
她用手试了试沉星准备好的热水,不烫了之后,用湿毛巾给那姑娘擦脸,又用金疮药,给她擦了擦手上和脸上的伤痕,许是被山上的树枝划伤的。
擦干净后,沉星忍不住坐在床边,叹道“哎呦,这荒郊野岭的,还有那么水灵漂亮的姑娘啊,莫不是哪个村子的走丢的。”
“应该是,我看她晕倒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竹篓子,里面有些草药。”
说完,孟思凡托着腮,仔细观察这姑娘。
“确实好看,柳叶眉,丹凤眼,白嫩的脸,薄薄的红唇,头发也跟墨水染过似的。与我那皇都城外的妹妹,孟思容一样,都是美人儿。”
“将军也美,不过是风吹日晒,又练的一身腱子肉,粗糙了些。”
“很腱子肉吗?”
孟思凡听到沉星这话,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不过是硬了些,结实了些,也不像是膀大腰圆的大汉吧。
“哈哈哈哈,开玩笑呢,我们将军啊,那是健康肤色,结结实实的,长得也好看。”
陵山这边风大,这么些年,自然让人粗糙了些,比不过曾经在皇都城。
那个时候,孟思凡就是一副少年样,女儿气尚在,眉眼俊美,却英气十足。
孟思凡看着眼前这姑娘,好生喜欢,又觉得在哪里见过一样,可惜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干脆不想了。
她问沉星。
“若是,她睡我床上,应该没事的吧?”
“没事,都是女子,整个军营,就这个营帐是我俩睡的,我也不习惯跟别人一个床。将军那么喜欢她,就跟将军睡吧,跟妹妹似的,没事。”
说着,沉星将两个床中间的帘子拉好,她给自己倒热水洗漱了。
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姑娘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