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跟来,早已没了劳斯莱斯的身影。
车上,傅尘阅将时沫小心扶起,他像研究珍惜古董一样细细打量着她的脸和脖子,确定没看见伤口后松了一半提起来的气。
还有一半是时沫的嘴,牙齿嘴唇下巴全是血,他紧张地用手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嘴怎么回事?哪里破了,我看看。”
时沫在他深邃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的狼狈,忽然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么脏,还让傅尘阅抱了她那么久。
她慌忙别过脸不让他看,声音沉闷中还隐隐透着一抹得意:“嘴里的血不是我的,我把凌阳那狗东西的耳朵给咬下来了一块儿。”
耳朵?咬下来?
每个字他听来都不陌生,但将它们和时沫联系在一起后,单是想想那个场面,傅尘阅的心都要疼死了。
他放在心尖尖上的女孩,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独自为自己拼杀出一条生路。
她也是父母千娇万宠养大的公主,何曾需要站在生死局擂台上与人拼搏。
咬下凌阳的耳朵时,她是没有其他反抗的方法或者能力了吧。
他心疼地快要不能呼吸,只能紧紧将人抱进怀里,淳淳的嗓音里满是后怕和语无伦次:“沫沫,对不起,我应该去接你的,我应该早点找到你的,是我没保护好你,对不起。”
时沫身上的力气渐渐回笼一些,她推了推傅尘阅没有推开,无奈地拍拍他的后背安抚道:
“不是你的错,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再说我不也没事嘛!你先放开我,一会儿血都被你蹭没了。”
傅尘阅依言松开她,目光在她染血的口齿上定了定,忽然低头吻了上来。
时沫大惊失色,一把推开他,“都是血,你不嫌脏啊!”
她自己都快要嫌弃死自己了,要不是为了在医院能拍下最惨的伤情照片,她早就找傅尘阅要水漱口了。
然而她的拒绝却只会让傅尘阅越发心疼,男人紧蹙的眉眼里噙着足以压塌山海的深情和心疼,他嗓音沙哑沉沉:
“沫沫不脏,沫沫怎样我都爱。”
说罢他又吻下来,这次温柔中带了些小心的霸道,在不会弄痛她的同时,又不会让她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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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沫挣扎无果,反而在满嘴血腥味淡去的同时尝到了一丝淡淡的咸,带着热度的咸。
想到某种可能,她诧异地睁开眸子,看见傅尘阅闭着的眼睛下划过两行清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