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知道这些事了,在〔爱存不存〕入股华艺姐妹以后,才处理这些事。
首先,在私人企业收取回扣或者虚开发票等,这种形式的犯罪叫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这个罪名要判多少年?
这要看侵占的数额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
犯罪金额在3万到100万之间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0万以上就是数额巨大,要判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就要判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但如果是在国企,那就涉及到贪污公款罪。
个人贪污金额达到5千元及以上就构成犯罪。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只适用行政处分。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重要的还是这个罚金问题:
刑期在三年到三年以下,罚金在10~50万;
刑期在三到十年的,罚金在20万到犯罪金额两倍以下,或者没收全部资产。
十年以上的,发金在50万到犯罪金额两倍以下。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这就体现了法律对此类犯罪的双重打击……
和禾韬的「阴谋算计」:
因为她是直接找到本人,让她们自己处理她们的助理和亲信。
嗯,一个处理不好就是包庇罪,严重的的直接以共同犯罪为主论处
要知道,〔爱存不存〕入股以后,华艺公司就算是半个国企了。
当然,民不举官不究,禾韬也不能真把她们都送进去。
她一个人也承受不来……
都是自家姐妹,敬杯茶喊声「大姐」就...暂时放过她们了!
华艺姐妹虽然只是一个新公司,但也有了一些大公司病!
毕竟它原身本来就是残废的大公司,现在不过是秽土转生加开挂,拼接的新公司罢了。
嗯,其他几个公司情况也差不多!
很多人都是行业老油条了,他们已经习惯了娱乐圈职场潜规则,并且把这些臭毛病当成理所当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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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的拿着几千块的助理工资条,用着几千万的豪宅和豪车!
谁把你们惯的?
方恒也是被程丞逼的有急了,才使用禾武器。
欺负人那有欺负到人家里来的?
抛开事实不谈...那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哼,别以为你把黑桃搬出来我就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