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慈你这是做什么?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钟队长年近五十,久经风霜脸上已经有了不少皱纹,双手粗糙,掌心长满了厚厚的老茧,肩膀宽厚有力,整个人踏实稳健。
他追上两步想将草莓还给瑾泞。
瑾泞摆手:“钟叔叔,这算什么,您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你,我可能早就死在垃圾场里了。”
瑾泞这话也让钟队长回忆起当初捡到她时的场景。
“……是啊,当时你才几个月大的样子,就被扔在了垃圾山脚下,那会垃圾星外面刚经历了一场沙尘暴,狂风肆虐,在那样的环境下,你竟然存活了下来,还被我捡到,怎么不算是一种缘分呢?”
垃圾星没有能源防护罩,大家离开地下城都得结伴而行,就是害怕遇见天灾甚至是虫族。
而她竟然在这样危险的环境下,还能存活,甚至没受半点伤,简直是奇迹。
瑾泞问出了自己想问的问题:
“钟叔叔,你记得我耳后的胎记是什么时候有的吗?”
“胎记?”
钟队长思索半晌,点头:“我记得,当时我捡到你的时候本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你父母留下来证明你身份的东西,可你的衣服,襁褓都是纯白色的,上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你的耳后有着一个暗红色的花纹胎记。”
瑾泞不自觉地摸了摸耳后的“胎记”。
昨天她检查过,这个图案并不是自身的胎记,而是一种难以清洗的药水试剂,远远望去,花纹边缘连接起来,就像是一个大写的“×”。
那两个追杀她的人,就是靠着这个图案,才认出她是实验室失败的试验体。
如果这个图案,是她从小就有的话,那岂不是她一出生就成为了试验品?
看他们的态度,实验体失败后,应该是要被销毁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却被送往了垃圾星,被钟队长给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