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想读书

值得一提的是,老东家的女儿天生丽质,学识不俗,在农事院工作时,因深受当时的掌事王家老爷子的亲眼,嫁入豪门,一时传为佳话。

这也深深的影响了洛南县整个县城的人家对待女儿的态度,供女孩上学成了一时之选。

当然,这风潮跟幼年丧父的她没有多大关系,上过两年扫盲班的她在学里表现平庸,并没有被教授她们的老师推入蒙学,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钱让她自费。

此时的她也只能抱着红薯在街上转悠,看可有什么适合她做的活计,如果她在交付定亲前的这三个月能攒够钱,才下学的她过蒙学试不成问题,一旦入了蒙学,有了学籍,那是在朝廷挂了号,在婚姻、求学方面听凭自愿。

是的,作为一个来自21世纪的灵魂,她即没有因为贪图安逸接受狗男友的婚姻交易,更不会因为一时的钱为整个家庭奉献上自己的一生和自己的孩子。

关于于春华的责任要尽,却不是这个尽法,若非有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她是宁愿出家或者女扮男装度过一生的。

如今有了这样一条科举向上之路,更不用提。

“小屁孩子滚远点!”

“你要来也不打听一下这是什么地方!”

于春华看台上的神雕传比较出神,一不留神,被小二发现是进来混戏看的,被店小二提溜住肩膀,连同另外一个头发散乱的小女孩丢了出来。

“给你!”

女孩五官秀气,就是一双神似明星今晨的桃花眼带了几丝妩媚,同街上不少的混血一样,蓝色的眼睛有明显的粟特人特征,顿时出众起来,鹤立鸡群,可惜在这时不是主流的美人相貌。

于春华将攒在手心,红纸包的喜糖分了一块给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