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不重要呢?咱们打工就是为了工资,怎么能像你这样无所谓呀?”
“够吃饭就行。”
“那太简单了,保底工资都两千多呢!”
“那就两千吧。”
“啊?那剩下的呢,不要啊?”
“嗯······剩下的,给你吧!”
“我才不要呢!你的工资就是你的,我可不敢花一分。”
“你是我女朋友,花我的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就这样说定了,我只要两千,剩下的都给你。”
“不要,我一分都不要!你不是没手机嘛,咱们先去买一个手机吧?”
“不用,我觉得没手机挺好的,不用听那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声音,只和身边的人讲话,感觉挺好。”
“那万一我找不到你了,怎么办?你又不跟我住一起!”
“嗯,也行。买个手机,只存你的电话,只和你联系,好不好?”
“嗯,走吧,先吃饭!”
与同居比起来,江木泽还是选择了买手机。如果同居可就不好了,且不说男女之事,就自己那电脑里的东西,和QQ里的秘密,足够李琳受的了。
如果让李琳知道那文件夹里的人物和新闻上的一模一样,那自己就藏不住了。不能同居,坚决不能!
发了工资,自然就请李琳吃了叉烧饭,然后去买手机。小事做完后,就剩下租房了,在李琳的带路下,江木泽最终在玉律四区选了一间带阳台的房。
李琳租住在二区,玉律广场后门处;而他选择四区,是有意的。加上有阳台,他就更满意了。
在深圳那种厂区房,能找到有阳台的,算是很幸运的。应该是大多数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