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怒涛跟黄明磊,去派出所办事的过程挺顺利,刚开始,那副所长一板一眼的录口供,还叫了老白去跟伪装成失主的黄明磊核对证词。
老白他们偷东西,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哪能记得失主长啥样?再看黄明磊肥头大耳,穿金戴银,很符合能拿出一堆现金和金条的土豪形象,于是他就点点头。
至此,这件案子算是证据确凿了。
黄明磊想往回要金条时,出了一点岔头儿,副所长说:“金条作为物证,必须结案之后,才能申请归还,现在你可拿不走。”
黄明磊一皱眉:“你们结案得多长时间?我做生意需要资金,案子要是拖到猴年马月,我公司不就黄了吗?”
副所长说:“我们都是按规矩办事儿,你留个电话号码,有消息了,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太普遍了,监管不严的情况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点毛病都没有。
黄明磊回头瞅了一眼范怒涛,他不能在新认识的社会大哥面前丢人,所以耐着性子说:“我跟你们南关分局的一把手很熟,给个面子?”
“呵呵。”
副所长抬眼皮看看他,呲牙一笑,啥也没说,但表情已经出卖了他的心思。
认识分局一把手?你吹什么牛B呢?
黄明磊转身回车里,翻出手包,找到电话本,当着副所长的面,拨通一个电话号码。
嘟嘟嘟。
数秒钟之后,电话接通了,对面说:“谁呀?”
声音洪亮,很有磁性,副所长一听,顿时眼皮一跳,因为这个声音,确实是南关分局一把手的,以前系统内开大会,他曾经听过对方讲话。
“蓝哥忙着呢?我是黄明磊啊,最近我刚从国外回来,带了点味道特别醇厚的古巴雪茄,想请你帮忙,品鉴品鉴!”
黄明磊这小子,在人际关系上,还挺有一套,他那电话本,不仅备注了人物联系方式,就连性格好恶都有备注,比如这位姓蓝的一把手,就很爱抽雪茄,喝红酒,而且不是装比,他真能抽出雪茄的好歹来,对于红酒,也很擅长品鉴!
“哦哦,行啊,你周末过来吧,咱俩喝点!”
老蓝没多想,他知道黄明磊是个挺成功的商人,也有一些背景,这种人,巴结自己很正常,他们未必有所求,但方方面面,也都得维系关系,而且,自己保不准什么时候,就能用到他或者他背后的大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