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知悉义务

知悉义务页没有标题动画。

它直接打开一张责任表。

表头写:

【知悉义务生成表】

第一列:

【义务来源】

第二列:

【义务主体】

第三列:

【履行期限】

第四列:

【未履行后果】

顾临川看完四列,没有让赵启念。

“它已经跳到义务了。”

秦照夜查义务来源。

来源栏填着:

【告知页展示、告知对象待补、阅读证明不足。】

三项都被退回过。

展示不是告知。

对象待补未生成。

阅读证明不足也不能生成下一步。

顾临川提交:

【告知页展示、对象待补和阅读证明不足不得生成知悉义务来源。未成立节点不得累积为义务来源。】

灰影回复:

【义务来源:未生成】

第一列变暗。

第二列亮起。

义务主体填:

【相关处理方】

相关处理方下面有明日团队、旧机构、历史联系人和潜在本人。

“潜在本人”四个字让周眠皱眉。

潜在本人不是人。

更不是可承担义务的主体。

顾临川提交:

【相关处理方、历史联系人和潜在本人不得生成知悉义务主体。义务主体必须有现实身份、送达关系和承担依据。】

灰影回复:

【义务主体:未生成】

第二列熄灭。

第三列自己开始倒计时。

【履行期限:24小时】

秦照夜查期限来源。

不是法律期限。

不是机构通知期限。

不是医疗期限。

它来自页面模板默认值。

默认值从“告知页生成时间”开始计时。

顾临川提交:

【模板默认期限不得生成知悉履行期限。页面生成时间不得作为义务起算时间。】

灰影回复:

【履行期限:未生成】

倒计时停止。

第四列亮起。

未履行后果写:

【视为不配合后续处理。】

白霁冷声说:

“又来了。”

第204章先行处置时,系统曾试图生成未配合记录。

那一轮被退回。

现在它把不知悉写成不配合。

顾临川提交:

【未成立知悉义务不得生成不配合后果。未阅读、未接收、未告知不得转写为不配合。】

灰影回复:

【不配合后果:未生成】

四列全部暗下。

但页面底部生成一行说明:

【本表仅用于提示,不产生强制效力。】

宋尧说:

“提示也会留下痕迹。”

提示可以被引用。

被引用后,就会成为“曾提示”的证据。

顾临川提交:

【未成立义务表不得以提示形式保留。提示痕迹不得生成曾提示、应知或应当注意。】

灰影回复:

【提示痕迹:未生成】

说明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