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想把婚给离了,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他是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手下留情的。

本质上讲。

陆千荷走的,是方雪芹以前走过的老路。

什么爱不爱的,只是想用自己的美色来给自己换取利益。

只不过陆千荷的段位更高,演技也更好一些罢了,能快速投入角色。

“苏荒,你跟我妹说了什么?她哭了一整晚。”

赵清歌穿着一双拖鞋过来敲开苏荒的门。

然后就是一通咆哮。

苏荒打了一个呵欠说:“我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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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你最好不要乱来,这样搞,得请两个保镖放家里了。”

赵清歌一副要吃人的表情。

“请就是了,你又不差钱。”

苏荒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赵清歌白了他一眼,看着客厅里的那顶皇冠,想起了自己说过的豪言壮语。

十天时间,都快要过去了。

她有那个能力,从苏荒这里拿回皇冠吗?

就是出钱,人家都不会卖给他吧。

更别说双手乖乖奉上了。

这个苏荒,还真是小看他了。

苏荒和陆明峰之间的那点事情,她是知道的。

问题是,真的要为了争一口气,收购这样一家破公司吗?

做企业不是做慈善,首重利润。

没有利润的事,只是在浪费时间。把资金花在一家烂公司身上,很耽误赚钱的。

“我看了一下楼道的监控,你昨天去过我家。我郑重提醒你一句,以后我不在,你不能进去。不不不,你任何时候,都不能进去。”

赵清歌只知道,方雪芹昨晚哭得老惨了。

问她又不说。

“推己及人。这里也不是你能进来的。”

苏荒轻飘飘地话,有着千钧之重。

气得赵清歌胸口快要炸裂。

“没见过你这种男人,小气自私!”

“这是——没让你占到便宜的意思吧。”

苏荒做投资的,说话做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