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临时住所

沈逸接过合同,看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徐朗的名字,下面还有他的身份证号和户籍地址。

“这个小伙子啊说他是个外地人,临时到咱们这川阳市办点儿事儿,所以就租了我这房子,租期一个月。

我一想着,反正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还不如租给他。

反正就一个月的时间,也不耽误我后面再找租客。

这不,他已经租了一个星期了,我不过我瞧着他好像也不经常回来住……”

“不经常回来住?”

“是啊,我听一些还住在这里的老邻居说,这房子里的灯基本就没亮过……”

……

与房东了解完情况,沈逸便进入了现场。

“怎么样?”

“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一些指纹,还有一些男性的脚印,这些都得等回去之后比对一下。

另外,桌子上有一瓶已经打开的饮料,看这样子应该是喝了几口。

痕检科的人已经将里面的液体带回去了,准备化验一下,看看是不是同样含有三唑仑的成分……”

大江这边说完,陈之南也凑过来说道:

“头儿,我们已经仔细勘查过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能证明嫌疑人身份的物品。

而且,这里很明显就是他为了此次作案而选中的地点。

这一片四周几乎没有摄像头,进出的人员也很复杂,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有没有陌生人来,所以很难找到什么目击者。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这个房子里完全没有人居住过的痕迹……”

不错,听到这陈之南这样说,沈逸也发现了问题的所在。

这个房子里除了一些基本的生活设施之外,并没有看到任何的私人物品,更没有行李,这不应该是曾经有人住过的样子。

看来陈之南说的不错,这里应该就是嫌疑人挑选的作案地点,并不是他真正的住所。

但是眼下有一个问题。

这里距离市中心非常远,就是他们刚刚从局里开车到这里,也用了差不多五十分钟的时间。

而根据受害者汪晴所反映的情况,她的手机上提示,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她的银行卡里的钱被人取走。

这也就说明,嫌疑人最晚也要在两点半左右的时候离开这里。

可是那个时间段,嫌疑人又是怎么离开的呢?

即便这里有城郊去到市里的公交车,开在那个时候也早就停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