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杀手们失手的第三天,一个钟姓商人带着重礼上门,寻求与秦玉合作。
对于守规矩且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秦玉还是非常欢迎的。
一番商谈下来,双方达成了良好的合作协议。
协议的内容很简单,秦玉负责生产,以八两银子一瓶的价格向钟姓商人提供货源。
钟姓商人则负责销售,将护肤霜贩运、销售出去,不管获利多少,都由钟姓商人自行承担。
随着钟姓商人之后,陆陆续续有几家商人上门商谈合作事宜。
按照秦玉的估计,在前期的时候,就算有十里原的村民帮助,她每个月能够产出的护肤霜数量不会超过两千瓶。
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答应了其中两家的合作要求。
根据协议的内容,秦玉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去操心生产意外的事情,只要将制造护肤品的事情弄上路子就行。
而且,她根本不担心签订协议的商人不遵守规矩,作为一个筑基期炼气士,她有的办法收拾对方。
签署协议后,秦玉就找到了蒙德地,开始圈地建立护肤品生产工坊。
对秦玉建立工坊的事情,蒙德地的积极性最高。
因为秦玉说了,等工坊建起来,走上正轨以后,她就把工坊交给蒙德地打理。
就这一个承诺,让蒙德地焕发了无限的工作热情。
作为十里原的村长,蒙德地还是有点见识的。
他很清楚,一个能够生金蛋的工坊建立在村里,让村民在种地之余有了新的出路。
在工坊做工,挣到的钱不仅能够养家糊口,改善生活质量。
而且,工坊生产难道不需要原材料吗?
对于十里原的村民而言,这就是摆在眼前的商机。
以秦玉和十里原的关系,肯定会首先照顾十里原的村民。
况且,秦玉说了,等工坊建立起来以后,自己就是工坊的管事。
这,又是一个美差!
且不谈自己能不能捞到好处,单单是作为工坊管事,在这个位置上树立起了威信,以后在村里,自己说话就会更有份量。
再则,自己作为工坊管事,只要不影响生产,略微偏向村民一点,估计以秦玉的性子,也不会说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