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秒钟的呆傻之后,水杯也不拿了,冲了过去,把手搀进狗顺的胳肢窝里,嘴里一叠声地说:“狗子兄弟啊,你我往日有情,近日无怨,为何如此折煞于我,快快起来,快快起来!”
然而狗顺似乎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摆明了要一拜到底,不但不就着我的势力往上起身,反而身躯往下加力沉降,像根铁柱那样钉在那里,我根本奈何他不得。
我慌了手脚,急道:“兄弟啊,你这到底是怎么啦?出了什么事情也不用这样啊?你起来,好好跟我讲讲!”
哪知道狗顺象头犟驴一样,身躯纹丝不动,却突然抬起头来,眼圈红红地看着我凄切地说:“五渊兄弟,请看在多年兄弟情谊的份上,救我一命!”
“什么?救你一命?”我心脏一颤,脱口惊呼。
什么事情竟到了性命攸关的程度,这完全超出了我的日常逻辑思维范围了,所以我本能地惊骇,不可思议地望着狗顺,听他的下文。
狗顺咬了一会嘴唇,长长叹了一口气,眼角滚下一滴混浊的泪珠后,情绪就象决堤了的河坝,竟然低头饮泣起来,可能他的苦闷已经憋了很久了,这下见到儿时的兄弟,便干脆全部释放,钢筋男儿的淡淡伤怀,比任何娇弱娘们的哭天抹泪都要更有杀伤力,我完全心碎了,不停地拍着他的肩膀,抚着他的大头,希图予他以安慰。
就这么好一会后,狗顺突然抬起头哽咽着说:“你还记得张晓梅吗?”
“张晓梅?”我脑子里快速搜索了一遍后,说:“记得啊,她不就是我们小时候一起泡的那个小妞吗?据说长大后越来越水灵,是十里八乡一朵花呢,她怎么啦?”
“对,就是她,我把她杀了!”
“啊?”我脸上瞬间失去颜色,大张着嘴半天合不拢来。
狗顺默默地看我一眼,苦笑一下,用手背抹了一下眼泪,清了清嗓子,用微微发颤的声音,开始了他泣血的讲述。
当他悲声切切地讲述完了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成了一根木头,倒也不是我有多伤感,虽然张晓梅也是我小时候曾经煞有介事泡过的小妞,主要还是在于这件事太过意外,同时让人愤慨却又无奈。
原来,狗顺从部队复员转业回来后,由于在部队里是志愿兵,所以相应地,回家也没有务农,而是被安排在了镇办工厂捧上了铁饭碗,那时候的铁饭碗不象现在,那还是相当诱人的一个香饽饽,由此狗顺也就成了村里没有走出去的男青年中最有出息的人,因此也就抱得美人归,把张晓梅压在胯下做了老婆,张晓梅那可是让多少男人流过多少口水的美人儿,把狗顺那个得意啊,那几年中他哪天不是仰着脖子做人,外边春风得意,家里春意满堂,那简直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