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内蒙古淫魔赵志红(三)

此时的赵志红,对强奸这件事已经无法自拔了,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别的,几天不发泄一下,他就浑身难受。

到了2000年5月20号这天,赵志红又做下一起案子,这也是他所有案子中,最丧心病狂的一起。

这天赵志红闲得蛋疼,溜达到了呼和浩特赛罕区的一个偏僻的村子里,突然被一户人家院子里的声音吸引住了。

院子里是一个小姑娘在唱歌,这个小姑娘当年只有12岁。

赵志红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发现只有这个小姑娘一个人在家,马上就起了邪念,于是就在外面敲门,说是要进去查水表。

小姑娘没多想,就把门打开了,而且还给赵志红倒了一杯水。

赵志红假装和小姑娘聊天,喝了两口水之后,他找准机会把人按倒了,然后卡着她脖子,把她拖到屋里,开始实施不轨之事。

事后这小姑娘拼命呼救,哭闹个不停,赵志红把人抱起来,直接大头朝下,按到了厨房的一个水缸里,活生生的把人淹死了。

整个2000年,赵志红又做了6起强奸案,杀死了一个人。

做完这几起案子之后,赵志红突然良心有点发现了,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有点对不起老婆,虽然这女人骗了自己,还是个二手货,但两人毕竟有了一个女儿。

赵志红觉得自己做了这么多案子,说不定哪天就会被枪毙,所以就想和老婆离婚,但是又没有理由,人家没做错什么,更不可能主动离婚。

赵志红肯定不敢说实话,他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损招,那就是出轨。

没多久赵志红就勾搭上了一个邻居,然后故意让老婆知道了两人的奸情,还创造机会让她捉奸在床。

事发之后,他老婆果然受不了了,果断和赵志红提出了离婚,赵志红高兴坏了,马上就开始了自己的单身生活。

赵志红心里很清楚,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被抓了,干脆活一天算一天。

他把之前盖的房子卖掉,拿出来一部分钱存到了银行里,每个月再给老婆孩子一点生活费,剩下的钱就全用来找小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