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大明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我们不是为了钱,高玉伦是逃犯,当时没想那么多,抓他和悬赏没啥关系。
另外一个张润库张大喇叭,也在抓捕王大民的过程中立了功,最后拿到了5万块钱的奖励。
因为他并没有参与整个抓捕过程,就是用大喇叭喊了几嗓子,虽然有功劳,但并没有直接抓获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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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老张一看就这点钱,非常的不满意,他觉得15万都应该是自己的,钱怎么花都计划好了。
老张到乡政府拿钱的时候,当场就翻脸了,认为奖金给的不公平,还一度扬言要打官司要钱。
另外抓捕李海伟的一伙村民还算和气,大家平分了奖金,都皆大欢喜。
2015年4月28号,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此时的高玉伦基本认命了,回答问题简单干脆,对所有的指控全部承认。
但是王大民就不一样了,他一直在推卸责任,强调自己不是主犯,都是受到了高玉伦的指使。
李海伟更是一脸无辜,反复强调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想回家看看儿子,只是一个小跟班。
2015年11月13号,法院一审判处高玉伦和王大民死刑,李海伟无期徒刑。
这个结果并不意外,对于高玉伦来说,这么闹腾一下,反而一下出名了,本来他就大概率是死刑,这下反而好吃好喝的多活了一段时间。
李海伟也不亏,之前的罪名就不会轻判,现在混了个无期,但待遇一下就上去了。
最亏的就是王大民,按他原来的罪名,顶多也就判个十多年,这一下把小命直接折腾没了。
2016年7月29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不过这件事还没算完,正因为本次越狱事件,暴露了延寿县看守所的管理漏洞,所以相关工作人员事后均被问责。
2015年11月20号上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处延寿县看守所所长有期徒刑六年,副所长有期徒刑五年,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有期徒刑三年。
此案最冤的,应该就是死者段警官了,正常因公殉职,已经符合烈士评定标准,但整个事件都源于他的违规操作,所以他最后并没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