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特么不是反侦察,那是找死。
最大的保护色就是群众,只要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或者人特别少的地方走上两趟,有没有跟踪者,便能轻而易举的知道。
更何况一般这种头领级的人物,轻易不会拿真面目示人,他们不仅多疑,还特么心狠,不清理掉一切可以导致自己暴露的痕迹,他们是不会安心潜伏的。
他们最大能耐便是融入到普通人中,从言谈举止到仪容仪表,全部跟大街上的普通群众一般无二,可以说个个都是表演大师。
他们不是模仿,他们就是。
即使被跟踪,他们也不会做出违反普通人行为的举止,在没有明显的预兆下,他毫不担心会被识别。
这里不是战场,也没有旧社会的混乱,他们只要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便有信心继续蛰伏。
至于出生入死的行动,自由旁人代劳。
人家毕竟是食脑的,怎么可能主动找死。
林大强显然就是这种人。
他自行车骑的不快也不慢,按照固定的速度匀速前行,碰见大股车流时,便混入其中猛蹬一阵,差不多时,又适时装作体力不支,慢慢退出来。
每当人流有巨大变化时,他便停下自行车,掏出烟找路边的行人借火。
两根烟的工夫,安不安全,自然了然于胸。
他倒是安了心,可把杨庆有给折腾麻了。
原本寻思着保持七八十米的距离便可十拿九稳,没成想这孙子这么多戏。
害的他要时不时的超过林大强,然后装作街溜子,小眼睛乱转的同时,偷摸使坏,让大股车流里出现自行车相碰的事故,然后别人吵架,他看热闹。
就这样,也多亏了有意识雷达,否则早特么跟丢了。
到现在,杨庆有敢拍着胸脯向天发誓,丫绝逼就跟他想的那样。
抓着就是大案。
天黑后,林大强一路走走停停,直至某家饭馆门口后,他才停下脚步,独自点了根烟,靠在电线杆旁,抽完烟后,头也不回的离去。
杨庆有又跟了十几分钟,眼见林大强前行的方向为和平里后,他才慌忙掉头往回走。
妈的,大意了。
这孙子想干的事肯定干完了。
杨庆有躲刚才那饭馆对面的胡同里,盯着饭馆门口的电线杆和地上的烟头,纠结是过去呢?还是过去呢?
虽然内心的两个小人达成了统一意见,支持他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