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除了大腿内侧,他的命根子,和两颗蛋,也全都被子弹的碎片给搅碎了。”
“……”高凌宇顿时就沉默了。
被子弹打中大腿也罢,飞出的碎片,居然还把于臣庆的命根子,也给全部搅碎,这感受,光是想想都觉得疼。
曹旺德摇摇头,叹了口气:
“于科长真是个苦命人呐,才二十几岁,还没结婚生子呢,命根子就被打没了。
更加可悲的是,以后还不能行人事,永远都只能当个太监了。
男人身,却再也不是个男人,这辈子活着,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高凌宇表示赞同,身为个男人,最为看重的那点乐趣,也都没有了,那确实还不如死了算了。
“下手的人呢?抓到了没有?”高凌宇转而问。
于臣庆,跟此人,虽然之前,高凌宇在三科,还是个情报小特务时,他是他的顶头上司。
但那时连小队队长都不是的他,跟于臣庆,也并不是很熟。
甚至他在救了唐瑛女儿之后,这货当时连自己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对于他的遭遇,高凌宇触感并不多,即便就算是他死了。
“并没有。”曹旺德摇头,“于科长这次遭遇的刺杀,是在晚上,而且还喝了些酒。而且他当时,偏偏还是身在百乐门,所以身边并没有下属保护他。据说中枪后,都是百乐门的安保,及时出面将他救下,不然他现在就不是躺在医院,而是已经成为个死人了。”
“在这种敏感时期,居然还敢独自去百乐门潇洒, 可见于科长心也是蛮大的啊。”高凌宇嘴角微扬笑了笑。
“可不是嘛,他也是真傻。想要找女人,多花几个钱,直接叫百乐门的舞女上门不就行了。”曹旺德嗤笑,“非得自己亲自过去,脑子仿佛装的都是些浆糊!”
“曹科长,你对百乐门的流程这般熟悉。看来里面的花活,您肯定都已经是身经百战了吧。”高凌宇直言不讳,两个大男人,聊这些,倒也不需要遮遮掩掩。
“高老弟啊,你可太抬举我了。虽然我也想身经百战,可作为个小小的科长,我的腰包又哪能支撑得我这般毫无节制的消费呢。”曹旺德叹了叹气,对于200月薪的工资,那是字字句句都充斥着不满。
“月薪低也罢,还得被国人安个汉奸的头衔,天天提心吊胆,小心翼翼防备着所有人。”
曹旺德又摇了摇头,“讲真的,高老弟,如果不是没得选择,要赡养我那对老父母,这个情报处的科长,老哥我还真不稀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