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市公安局局长冯强看着厚厚一叠犯罪证据,除了杀人犯王大勇,这些人都有犯罪,盗窃,抢劫,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等。
里面有不少和警方的报案记录吻合,而更多的,是警方都没有掌握的资料。
就比如王大勇,汉阳市发来的电报,1996年6月9日,在汉阳市火车站附近的如意旅馆,确实有个男性遇害,身上的财物丢失,案发现场只留下一个带血的指纹,这个案子至今都没有侦破。
通过与王大勇的指纹对比,确定就是他的。
王大勇也承认了犯罪事实,杀人案就此告破,汉阳市公安局发来感谢信,莞城市公安局的警察们一脸懵逼。
而其他犯罪证据就更离谱了,就连这伙人都记不起来的事情,上面都详细的记录着。
警察问黄毛:“六年前,你是不是在农科院的家属楼偷了十三块二?”
黄毛:“那我哪还记得啊!你咋不从我出生开始问起?”
警察:“那是你第一次入室盗窃,你在里屋发现了一个瘫痪在床的小姑娘,于心不忍,就把钱放回去了,还把自己的三块钱放里面了。”
“啊对对对。”黄毛激动不已,笑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做好人好事,警察同志,我是个好人。”
警察:“除了钱,你把别人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
黄毛尴尬地挠了挠脑袋:“那我不记得了。”
警察冷哼道:“你把东西抵押给了一个叫余大勤的人,要不要我找他来问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