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胡说!”
魏思华微微瞪了暖宝一眼,伸出手指就敲了暖宝的额头一下。
“是一个……一个玉树临风,明眸皓齿的公子哥儿,武功挺高强的。
他三两下就把那些刽子手的刀给打飞了,然后在众多士兵的手中,将我和阿履救了出来。”
“玉树临风?明眸皓齿?公子哥儿?我怎么有点不信呢?
明眸皓齿是用来形容男子的吗?这个词好像用在女子身上比较多!”
暖宝顾不得揉自己的脑袋,上下打量了魏思华两眼,眼里充满怀疑。
“你这丫头怎么回事儿?满脑子都在想什么啊?”
魏思华被暖宝看得浑身不自在,伸出手指又想给她的脑袋来两下。
暖宝见状,赶紧躲开:“你别动手动脚的啊,小心我跟爹爹娘亲大哥三哥幺弟和所有的亲戚告状!”
说罢,又道:“行吧,你说是公子哥儿那就是公子哥儿了。
可这个公子哥儿为什么救你啊?从那么多士兵的手里救两个‘蜀国奸细’,他对你有什么目的?”
“就是看我顺眼呗,能有什么目的?”
“看你顺眼?”
“昂,顺眼。”
魏思华不敢看暖宝的眼睛,只是把玩着腰间的玉佩,随意道:“一开始我也好奇,我与他并不相识,他为何要救我?
甚至,我还误会他是我们蜀国安插在风月国的眼线,因为无意中认出了我的身份,所以才会出手相救。
可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他是地地道道的风月国人,与我们蜀国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救我,只是因为匆匆一瞥,正巧看顺眼了而已。”
“哦?就这样?”
暖宝更不信了。
她歪头去跟魏思华对视:“那匆匆一瞥,究竟是看顺眼了,还是看对眼了?
这无亲无故无交情的,就能让他豁出性命去救你了?
你们还相处过一段时间呢?具体怎么相处的,展开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