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很大,大到院子里的没来得及撤去的人都听到了。
他们脚下一软,都快要哭出来,这是他们能听的吗?
陇志远蹲下身子,苍白而又骨节分明的大手,缓缓把碎片捡了起来。
锋利的碎片割破他的手指,可他却是仿若无闻。
缓缓的把带着血的碎片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的。
低着头冷声说道:“蒯大队长,你要记得,狗急了也会咬人的。
你不满我今天的做法,那你说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蒯亮先是被他的态度吓了一跳,随后冷下脸,气愤的说道:“怎么办?你后院可是留着不少人呢。
他们几个咋不能留下来?”
陇志远看着眼前的蠢蛋,心里逐渐浮上了几分无力。
他不紧不慢的解释:“外面那个男人身手不错,再说了,打狗还要看主人。
他的主人出来了,我总不能不卖他这个面子。”
蒯亮愤怒的头脑也逐渐冷静下来,狠狠的啐了一口,说道:“迟早有一天,我要把黑市那群人都端了。”
看着他拂袖而去的背影,陇志远拿着帕子缓缓把手上的血迹擦干,嘴里喃喃自语道:“把他们都端了?呵,恐怕他们先把你端了吧。”
看着桌子上的碎片,鲜红的血迹,狠狠的刺痛了陇志远的眼。
他还记得,五年前初次来到哈市时候的狼狈。
原本当初的他是可以跟着家里人往国外去的,但因为小妹贪玩,趁着大人不注意,跑下了轮渡。
那是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妹妹,陇志远不可能轻易放下。
毅然决然地跟着跳了下来,明明近在眼前的孩子,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身后是嗡隆隆的鸣笛声,以及父母焦急的喊声,可刚十岁陇志远什么都听不到了。
身上仅存的钱花完了,他去码头上当童工,被克扣工资。
他都没有抱怨,攒了钱就去找妹妹。
就这样辗转了十来年,终于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打拼出来了一些东西。
就在此时,从哈市那边传来了妹妹的消息。
他不远千里来到哈市,却不想,这是一个专门针对他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