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点头,下楼,娴熟地用贵人有请的借口,将鲁莽而又好面子的李信引诱到楼内,把他困在了快活城的地盘,再开口询问真正的写文章的人。
那个叫李信的家伙还想狡辩,还想威胁恐吓。慕雨墨不听他废话,迅速拳打脚踢一顿,直接丢进小黑屋试毒药,她的毒药才用到了第三种,那个叫李信的家伙便哭着全招了。
“就是这个孩子。”一身紫衣,身背伞剑的姑娘将身旁的少年拉过来,她也有些忐忑。
这个少年看起来才十五六岁,一身破旧布衣,到处是补丁,看起来便是家贫艰苦之人。真的是写出这篇文章的人吗?
朱水云摊开手,眼前的少年落落大方将自己的手掌放在朱水云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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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要做什么?”朱水云有些惊奇。
那个少年点头,板着一张脸,还带着奶气的面容,看起来有几分滑稽可爱:“你要看我的笔茧。”
朱水云的确有此意,她捏了捏对方的指尖,有劳作的薄茧,但更多的是手指侧部,被笔杆磨出来的茧子。
红肿处带着细小的破口,他平时应该是用手持木杆,在泥地里练习。
待朱水云放手,他后退两步,做了一个长揖,不缓不急地开口:“小子沈希夺,见过王君。”
朱水云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却听旁边的雷梦杀凑过来,打趣道:“这个名字有些拗口,取自哪一句啊?”
世人取名,多拟用美好寓意,尤其是书香世家子弟,多半用一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