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参谋长接着说道:
“先前,王府决定,将在广宁、沈阳及长春周边各卫主要进行屯垦的军户,和内地移民一样,均列入民户,由王府统一登记造册管理,不再执行作战训练任务。”
“这样一来,王府三卫如遇朝廷征召,外出作战,原来镇守各地势必空虚,需要征募兵力镇守,王府护卫人员在征战中受到损失,也无法及时补充新的兵源。”
“为此,奉辽王令,自今年起,各屯垦点在秋收之后,凡登记在册,年满十六岁至二十岁的男丁均应报名应征。王府三护卫再从中择优征召一百到二百人,编入王府预备役,相当于衙役,作为王府三卫的补充兵源。平时就近接受训练、参与巡逻,战时接替主力戍守。”
“预备役期为三年,服役期间,每月领取二至三钱现银津贴,其父母或同户兄弟在辽东田产均可免税十年,退役后赏宅院一座。若无田产,再分配四十至五十亩不等田产,同样免税十年。”
“三年预备役期满可转为募兵,除每月领取二至三两不等现银外,另有军龄、分居、出洋或作战等不同名目津贴。如在预备期立有战功,可即时转为募兵。”
华夏历史上的兵役制度五花八门,既有强迫服役的义务制,也有重金招募的志愿制。到了大明,则沿袭了元朝落后的军户世袭制,既不像义务制,也不像志愿制,不伦不类,弊端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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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朱植穿越到大明的时候,随着大量军户田产被勋贵和军官们侵占,这个军户制度已经失去了良性运行的经济基础,开始崩坏。
到了后来倭寇猖獗的时候,三十多个倭寇竟然能从长江口一路杀到应天城,如入无人之境。这时候的军户制度已经名存实亡,沿海卫所几乎没有人了。
张石所讲,就是充分汲取了明朝后来的教训,参照后世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双重兵役制度,也就是不拿军饷的义兵和以军饷为生的募兵同时并存。
这样既能确保兵源的稳定,又能保证军队的职业化、专业化,还可以让更多的屯兵解放出来,成为家庭联产承包的主体,分担了募兵的巨大开支。
辽王之所以搞出个预备役这个名词,其实是想尽量规避王府私自招兵买马的政治风险。
对此,在座王府诸将莫不点头称是。
张石又继续讲道:
“即使如此,辽王三卫不满一万五人,加上预备役,估计也不到一万八千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确保王府护卫对外征战无往不胜,对内镇守万无一失,王府军械司的机构、人员和任务也作一调整。”
“枪械局改称枪炮局,由赵鲁任局长,主要任务就是两样。”
“一是保证每月能够生产掣电铳三十支、迅雷铳一百支。”
“二是争取明年造出两样大炮样品。一个是口径五零毫米的迫击炮,重量不得超过百斤,步兵用手都可以抱动,射程在五百米左右。二个是口径七五毫米的山炮,加上车架配重,重量不得超过三千斤,可以用四匹骡马牵引,射程在两公里左右。”
辽王如此安排军工生产任务,主要考虑到广宁三护卫无论火枪还是刀弩已经远远领先周边潜在对手,甚至京军精锐,在防御时以一当十,应无悬念,每月有一百多支新式火枪已经足够用了。
辽王还是想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哪怕是军械司的工匠们也要慢慢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但是考虑到今后可能要攻城略地,还有在海上打击倭寇,要想尽量减少伤亡,还是要使用新式大炮对敌人形成降维打击。
所以辽王先选择了后世经典的五零口径迫击炮和七五口径榴弹炮作为研制参考对象。
前者极为轻巧,步兵可随身携带,用手搬运,顾名思义,又叫手炮;后者主要是用于攻占据山扼守的关隘要塞,所以又叫山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