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竹杖踏马角总,
一抹胭脂鬓霜冷松。
西霞应知我意,
半是安然半是嫣红。
“呀,吼~”
花伶一拉缰绳,带着身后的几个兄弟,远远望了一眼镇守三边十几年的徐九亨的正规官军队伍,接着直接纵马朝着对方奔了过去。
花伶认的大哥绰号叫阎王,后来他们兄弟俩一直在大西北到处参加义军。一支被打散了,就去另一支。反正整块西北大地之上,最不缺的就是各路义军队伍。
阎王大哥总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上,嗅到不一样的气味。带着花伶每次都能死里逃生。
阎王大哥说,“我们得为自己活一天!”
这一天后,他们不再去任何一支义军队伍里瞎混,也不再去割尸体耳朵撕面皮,吃香肉干喝米肉汤。
阎王大哥带着花伶,还有大路上捡的快饿死的几个瘦皮猴子,他们去了阎王大哥的老家,大王村。
村里最热闹时,有丁口一千多人,好多人都一个姓,半村的人都没有出五服。
那是以前。
可现在还能留在村里走动的,都是一些半老不老的家伙们,也就百多号人。
年老的杀了吃肉!
年轻的杀了吃肉。
左杀堂右杀表,杀了娘亲又杀娃!
杀到最后,红眼了的大王村人,向着隔壁村杀了过去。
隔壁村,说是一个村,可里面有个平日里特别难对付的本家大家族,他们的年轻人喜欢抽生死签……
阎王大哥脑子活络,在被隔壁村大家族老员外花大把银子,请了将近一百多的民团乡勇持刀舞棒壮汉,助拳打过来的时候,他撒丫子提前从村里跑了。
如今他回来了。
阎王大哥说,“尕娃子,有没有办法点掉隔壁村的老王八!”
阎王大哥的隔壁村……
花伶后来才知道,那是大王村曾经的主家。
祖上虽然都是出自同一个祖宗,但隔壁村是长房长孙一脉。
阎王他们村的小祖宗,是小老婆生的庶出旁支。在长房面前,历来都只能是忍气吞声,就像半个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