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顿烧烤还要配饼?
华国人用餐不是搭配米饭或者面条吗?
老爷子疑惑地看向周围食客。
发现大家撸串分为两派。
一派,直接拿起签子就往嘴里送,一咬一扯,这是扭头派。
另一派,先用筷子把食材从签子上扒下来,然后放入卷饼在享用,这是包裹派。
第二种,新奇的吃法顿时把老爷子布莱克吸引住了。
无奈他不会用筷子,只能先老实用叉子把食材扒下来。
搞定后,他决定先吃那个让他感到害怕的鸡爪。
越是害怕什么,越是要勇敢面对。
当他一口咬中鸡爪关节经络和掌中宝时,顿时眼神都亮了。
乖乖…这…这该死的美味口感!
明明在我们法兰西属于没人吃的东西,为什么会这么好吃。
外皮酥脆,里面肉质Q弹鲜嫩,每一口咬下去都能感觉在跟牙齿对对抗。
好吃,这是真的好吃!
老爷子布莱克不再一点点啃,还是直接把剩下的半个鸡爪塞入口中。
尽情享受咀嚼大块鸡爪的爽感。
就连小块骨头,他都懒得吐出来,直接咬碎与筋膜一起吞入腹中。
他不禁想到。
怪不得,法兰西超市里只卖鸡腿,鸡翅,鸡胸肉呢。
我真怀疑,最好吃的鸡爪是不是,都被你们屠宰场的内部员工截胡了。
要不是叶先生今天烤鸡爪,我还被蒙在鼓里呢。
哼,我想清楚了。
以后,要多吃鸡爪,少吃鸡肉!
一连吃了三个烤鸡爪,老爷子布莱克决定试试新吃法。
他拿起一张卷饼,把剩下的好几个鸡爪都放了进去。
一张小卷饼放不了,他就多用几张卷饼,硬是被他裹成了一个大包子形状。
周围华人看到后,先是吃惊,然后对他竖起大拇指:
“嚯,这老外会吃呀!我们包一张饼,他就包三张饼,这三倍的快乐,实在是厉害!”
老爷子布莱克听到后沾沾自喜,然后也竖起大拇指以示回应:
“哪里,你们也不差的好吧,教得好,我自然学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