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拉着孔蒙一路跑上六楼,在右手边的尽头。
两人看着里面一个正在拖地大概一米六的瘦小男生。
英语系,林铿。
一位极其渴望恋爱的超级闷骚男。
前世陈默和他一起深刻的探讨了‘舔狗大法’,并学以致用。
“两位同学,你们住这里吗?”
林铿看着门口的两人,问道。
陈默微笑着走进宿舍:“对,我们住这里。”
林铿还是和以前一样,有洁癖,宿舍的卫生基本上都是他包的。
“听宿管员说,咱们宿舍只有三个人。”
“那挺好,人少清净。”
哲学痴迷者孔蒙一脸淡定的说道。
“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铿,英语系的。”
“孔蒙,哲学系。”
孔蒙说着走向左边第二个床铺。
陈默对于睡哪,无所谓,不过剩下的还是自己当年右边第二个床铺。
陈默忽然有种恍惚感,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前世的人生轨迹一般。
“陈默,设计系。”
三人各报姓名,因为现在才刚认识,孔蒙和林铿两人都还有些拘束。
陈默就很自然了,毕竟前世已经认识十几年了。
林铿这个闷骚男和陈默聊了两句之后,就彻底打开了心扉,一脸向往。
“明天是不是就要开始军训了?”
“应该先是各班先集合?”
“不知道我们班的女生……多不多?”
陈默笑了笑,这小子以后可有得哭。
抬手看了下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
“到吃饭的点了,你们去不去?”
“我去!”
“去哪吃?”
两人吃饭倒是还挺积极。
陈默微笑道:“听说学校外面有一家新店开张,我们去试试?”
林铿犹豫了一下:“外面的店?贵不贵啊?”
他家里是农村,一个月的生活就两百块钱,在外面吃是吃不起的。
陈默还记得前世,林铿买瓶老干妈,自己能吃小半个月。
“我请客,算是咱们宿舍第一次的聚餐吧。”
陈默微笑拍了拍林铿瘦弱的肩膀。
林铿有些惊讶第一次见面就如此大气的陈默:“这……这多不好意思啊,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