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借贷市场

尽管明朝的《大明律》中规定:“凡民间私人借贷,以及典当抵押借贷,每月利息不得超过三分。

违者笞杖四十,以余利记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还划定了 36%的年利率红线,且不论借款时间长短,利息总额不得逾本金的一半。”

然而,这三家大钱庄背后,不但有各地商会作为金主,更有王侯豪门以及官府为他们撑腰造势。

三大钱庄各自带领着一群小钱庄,肆无忌惮的瓜分了大明帝国两京十三省的借贷市场。

这种违背人性的高利贷现象,也使这三家钱庄背后的金主和靠山,在大明建国两百多年间搜刮到了无数民脂民膏,个个富可敌国。

然而,他们的贪婪却造成了无数家庭的破碎,严重阻碍了大明帝国的商贸活动,将与西方同时代生出的资本主义萌芽,活生生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无数的商人、工匠、农户、军户,以及心灵手巧的手工业者,在这沉重的借贷压力下艰难求生。

利滚利的高利贷模式,远远超越了正常商贸所能带来的利润,使无数人的梦想被残酷的现实无情碾碎。

上海工业区虽然生产出了,大量备受市场欢迎的工业产品,但由于市场上的白银供应量严重不足,陷入了一种尴尬的窘境:

“有市场需求,却缺乏足够的市场空间。”

追根溯源,乃是大明国的特权阶层极度富有,而亿万百姓却贫困潦倒。

天灾人祸之下,百姓们连温饱都难以解决,哪里还有能力进行消费?更无法推动商贸市场的繁荣发展。

朱媺娖早在一年以前,便开始精心筹划这场金融变革之战,并为此做了诸多的准备工作。

她立志要从北往南,掀起一场震撼人心的金融战争,为大明百姓谋福祉,为国家开新局。

在资本方面,她拥有精心培育三年多的中华总商会。八十多位忠实的加盟商,在中华总商会的鼎力相助下实力大增,总资产已达到了一千多万两白银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