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岁的他为何成死囚?1993年邹平县“6·7”机井腐尸案

一位老仓库保管员承认是他在今年三月底、四月初把箱子送给了周村泰丰园餐馆一个姓李的中年妇女。

泰丰园餐馆的老板娘李某,家住周村前街137号,其所承包的餐馆与被害者王敏家相距仅几十米。李某家庭成员有73岁的婆婆、丈夫和一儿一女。男孩张明,现年19周岁。

案子上线了,公安干警雀跃起来。事不宜迟,立马出击!

6月12日,在对李某追查茶叶箱时,李某口称箱子在家,却始终没有找到,同时还发现一只与第二现场提取的布帮塑料女鞋同样型号的蓝呢布鞋,而另一只任怎样也查翻不到。这一意外收获,使案子又有了突破性进展。

经过对李某之子张明的笔迹和“6·3”恐吓信的字体进行认定后,终于查明泰丰园餐馆李某之子张明有重大作案嫌疑。午夜,公安人员突然行动,将人犯张明逮捕归案。

法网恢恢,狡狐被擒。一份份铁证如把把利剑刺中张明的要害,经过4个多小时的凌厉攻势,这个泯灭人性的杀人恶魔在大量证据面前,慑于法律的威严,被迫交代了犯罪事实。

张明,1991年毕业于周村职业中专,同年5月就业于淄博织染厂。一向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张明,实难承受车间的昼夜辛劳和厂规厂纪的束缚,工作不满三个月,即借故辞职在泰丰园餐馆为父母帮工。

自幼倍受父母溺爱放荡成性的张明,岂肯安分帮工于活,整日游手好闲,沉湎于金钱的幻想之中,梦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变成一掷千金、富得淌油的“大腕”、“大款”。

1993年3月初他向李某借款5000元,购置了三台手套纺织机,想捞一把。结果,手套未织出一只,反将全部设备以1000元的价格作了处理挥霍一空。

还钱日期将近,怎么办?邪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一个绑架人质、敲诈钱财的罪恶毒计猛地跃入张明的脑海。

经过一番精心谋划之后,他把目标瞄向了福盛百货店老板王瑜的儿子王敏。

5月30日中午1时30分,张明提前来到周村下园街截住了上学的王敏,谎称道:“今晚有个买主想买我的摩托车,为能卖个好价,想请你帮帮忙。下午放学后,你哪里也别去,先到我家躺在床上装病。等买主来了,我就说你是我弟弟,因看病急等用钱。这样,弄好了能多卖400元。事成后,我决不亏待你。400元咱俩平分!”

是日下午6时15分,王敏受200元钱的诱惑,放学后应约径直朝张明家走去,被张明引至二楼看书。一小时过去了,王敏见买主没来,便嚷着回家,张生怕被邻人听见,使劲将王敏按倒在床上,用枕头死死压住王敏的头,直至活活闷死。为防止王敏再缓过气来,接着又用胶带纸将王敏鼻口腔紧缠了4圈半,又用麻绳捆绑了被害人的手脚。

之后,慌里慌张地找来了茶叶箱将其装入箱内,在凝重的夜色的掩护下,张犯用两个编织袋裹起茶叶箱,搬下楼,安放在自行车后架上将尸体运出家门……

一颗正义的子弹清算了19岁的青年张明罪恶的一生,为本案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漫漫的岁月也许将会渐渐抚平罪犯亲人和被害人一家心灵的疮口,然而血泪换来的教训却不能不令人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