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赵蓉不……不是我杀的……”马利伟惊慌失措,结结巴巴地回答。
“不是你杀的,那她是谁杀的?”干警穷追不舍。
“是……是去年3月8日赵蓉到单位找我,回家的路上,她自己不小心踩着哈密瓜皮打滑,撞到启动的火车上碰死了,我把她放到火车上拉走了……”
驴唇不对马嘴……
经过28小时的较量,马利伟精心构筑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脑袋耷拉下来……
原来,1995年3月8日下午,赵蓉拖着3个月的身孕到单身宿舍找马利伟。马利伟当时就很不耐烦,两人又为30元钱和堕胎之事争吵起来,且二人互不相让。马利伟一时恼羞成怒,拿收录机电线勒在了赵蓉的脖子上,不一会儿,赵蓉便躺在地上停止了呼吸。
望着地上渐渐凉了的尸体,想着赵蓉平日对他的温柔顺从,马利伟真有点又悔又怕。但人死不能复生。
沉默良久,他索性一不作二不休,转身锁上门,窜到西新安街20号拿了一把菜刀,又到东车站土杂商店买来塑料布,然后返回宿舍,将赵蓉肢解碎尸10块,将头和四肢分装两个提包,用自行车带到西关,而后乘长途汽车于当晚9时返回老家,将两个提包抛置在废弃的红薯窖内。
翌日清晨5时,马利伟从老家拿来铁锨将红薯窖填埋,当日上午10时从老家赶回洛阳。经过事先踩点,10日凌晨2时将赵蓉的躯干部分用塑料布包好装入编织袋,然后偷偷溜出住户,趁着迷朦的夜幕将尸块掩埋在煤土坑街一污水渠畔北边的荒草丛中。
至此,这起沉尸隐匿长达16个月的恶性杀人碎尸案,被素有办案经验的洛阳市公安局廛河公安分局的刑警们破获了。
1996年12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马利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判决下来后,马利伟进行了上诉,不久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情况依法判处维持原判。不久后,马利伟被处决。
金色的年华付诸东流了,接班进城本可光明的机会被葬送了;碰上赵蓉这样执着纯朴的未婚妻被他活活扼杀了;翘首以盼、望子成龙的父母的美梦被他打碎了。面对城里五光十色,瞬息万变的纷纭生活,迷失方向的马利伟忘记了一个做人的起码道理:爱意味着付出、占有;同时也意味着奉献。而像他这样一个对爱情、家庭、生活不愿负任何责任的薄悻男儿,法网都随时向他张开着,这也许恰恰是此案值得思索的玩味之处……
当然,赵蓉择友不慎,不但真情被负,自己还惨遭杀身之祸,除了家人不尽的遗憾之外,也是当今姑娘值得深深沉思和醒悟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