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短兵相接!调侃蔡兰!

“还是让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蔡律师。”

林昊的声音传来。

蔡兰心中一震。

竟不自觉地紧张了起来。

原告席上。

林昊继续说道。

“确实如蔡律师所说,被告人乔学博并没有触犯强奸罪,也没有触犯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任何一项罪名。”

“不过我们一定要明白,我国刑法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惩罚犯罪是我国刑法的直接目的,但是其中蕴含的核心目的,其实是保护人民。”

“通过预防和惩治犯罪,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

“既然这个案子已经得到最高检的批复,那我们就是来讨论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

“既然是讨论,就不能从简单的现行刑法角度去看它,而是要从更深的本质上去做判断。”

“我们应该做的,是从刑法的核心目的出发,去讨论被告人行为的合法性。”

“所以我们要讨论的,其实是被告人乔学博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我们公诉方的意见,是乔学博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侵害了未成年少女身心健康的合法权益。”

“因此,他的行为必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也就应当收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林昊一下就理清了双方应该讨论的重点。

将争论的焦点聚焦在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目的上。

双方的辩论瞬间被拉回了正轨。

被告席上。

蔡兰按捺住紧张的情绪,不屑地说道。

“好一个公序良俗!”

“难道林律师想仅凭一句公序良俗就把我的当事人送进牢狱吗?”

“本案的女方当事人赵雯今年已经年满15周岁,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性同意年龄。”

“况且,我的当事人与赵雯属于恋爱关系,二人发生性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即便他们二人的感情或许并不被公众所认可,或许确实与我们通常认为的公序良俗并不完全相符。”

“但是如果林律师想说,跟学生恋爱就是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是违法犯罪,这样未免也太过严苛了吧?”

“我必须承认,公序良俗有的时候确实可以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

“但是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如果仅仅依靠公序良俗来给人定罪,恐怕也站不住脚吧?”

林昊挑了挑眉。

没想到这个蔡律师还挺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