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傍晚,李牛就将桌椅买了回来,选的全是那种最便宜的产品。
店面又继续开业,只不过经过之前那场斗殴之后,店里的生意冷清了不少。
重新开始后的第二天,店里来了两个人,一个三十岁左右,还一个年轻一些,二十几岁。
三十岁的那个,很瘦,小眼睛,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身休闲装。
至于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留着小平头。
两人一进来就问我在哪,向雪问他们找我什么事,他们只说有事找我。
向雪见他们来者不善,怕他们又砸店,想喊我,但又怕对方是过来是要动手的。
于是她多留了个心眼,没有直接上楼喊我,而是给我打电话。
我正在楼上隔间睡觉,听到电话铃声,一看是向雪打来的,就知道楼下肯定有事。
我刚下楼,那两人的目光就朝我看来。
“看起来也不怎么样,竟然可以把皮仔打成重伤。”戴着眼镜的男子打量了我一番,最后得出如此结论。
他口中的皮仔,也就是之前的花臂小伙。
不用想,他们过来,肯定是来找场子的。
“找我何事?”我冷声说道。
“你打伤了皮仔,这事你说怎么办吧。”眼镜男子推了一下眼镜。
“你说吧”我点燃一根烟,靠着扶梯。
“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名誉损失费,七七八八加起来,你赔三十万吧。”
眼镜男也是真敢开口,编排出这么多名目,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这些我能理解。
你一个收保护费的,还要我赔名誉损失费?
什么意思?是干输了丢了人了,名誉受损了,面子上挂不住了?
“哼”
我冷哼一声,看向眼镜男子,“三十万?你在说梦话吗?”
“没钱,一分没有。”
我态度强硬,让我赔钱,绝不可能。
我要打出名气,要用他们做垫脚石,翻脸是迟早的事,我也不想跟他们虚与委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