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轻松狩猎鸵鸟

啊哒!

刘畅一记飞踢,蹄子踢在鸵鸟粗壮的喉咙上。

鸵鸟脑袋倒在地上,连呜呜声都发不出来。

‘忍一忍,很快的。’

刘畅哼哼两声,獠牙刺入鸵鸟的喉咙。

鸵鸟呼吸困难,身躯不自觉的挣扎,抽搐,很快失去声息。

刘畅嘴里叼着鸵小宝,獠牙上挂着鸵鸟的颈脖,寻找附近的洞穴。

小主,

他不可能拖着两百多斤的鸵鸟跑六十多公里回去,那样太累了,而且路上不安全。

旱季末期,野狗群,鬣狗群,狮群都在疯狂寻找食物。

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鸵鸟,足以让食肉族群豁出身家性命和他血战到底。

刘畅倒不怕它们,主要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寻觅了七八分钟,刘畅找到一处洞穴,拖着成年鸵鸟进入洞穴内。

先从鸵小宝吃起。

鸵小宝看着小,实际上也有三十多斤的体重。

足够刘畅饱腹一顿。

至于身躯庞大的成年鸵鸟,刘畅慢慢吃就是。

甚至他想着把自己的短刀取来,把鸵鸟切成一块块的肉,分三四次运回去。

想了想,刘畅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六十多公里太远了。

跑一趟得一个小时出头,来回一趟就是两个小时。

而且接下来他还得狩猎鸵鸟族群,不如直接使用这个临时洞穴,等鸵鸟肉吃完,旱季也该结束了。

下午时候,刘畅啃食了一顿鸵鸟肉,随后他把洞穴用枯黄的杂草盖住。

回去族群那边。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都在两边洞穴之间往返。

早上进食之后,他便在地面上练习功法,中午在临时洞穴中休息。

回族群之前,再吃一顿。

让自己进食和练功的效率最高。

一周时间充实的流失。

刘畅拖着鸵鸟残骸走出洞穴,走了五六百米才丢在地上。

那个临时洞穴他还有用,不想把残骸丢在边上,引来食腐动物。

沿着记忆中标记的位置,刘畅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鸵鸟之前活动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