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都离了还回去,有这个必要么?”
“周乔,你忘了,我当时是带着孩子偷跑出来的,妈当年给我的银镯子还在王家,我必须回去拿,毕竟这是她留下的唯一念想,我要好好保存,不能丢。”
周乔对此无感,因为她并没有见过所谓的母亲,就连原主记忆中对这个人的印象也早已模糊不清。
“人家抛夫弃子,只有你还在这念念不忘,要我说大可不必,反正银的也不值什么钱。”
梦萍顿感不可思议,“周乔,你今天是咋了?以前你对咱妈可不是这种态度。”
周乔不想讨论这个陌生人,很生硬地转折了话题。
“你继续说,除了这个,还有什么非要回去的理由?”
“我要去告诉王建斌那个大无赖,从今往后他必须按时把孩子的抚养费给我。”
周乔哭笑不得,“法院有一种方法叫做强制执行,只要他有资产,想赖也不好使。这回放心了吧,可以不去了吗?”
可梦萍还是摇了摇头,“那户口薄呢,没有王家的户口簿原件,我咋迁户口呀!”
还真是,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思虑再三,周乔还是决定陪她一起去,“反正以后都不用跑集了,剩下的服装也被周来两口子拿走了,我刚好有时间。”
紧接着,她把下午发生的事,简略地讲了一遍。
在讲到郭翠萍这一块时,她还特别做了交待。
“姐,我已经告诉郭翠萍了,让她每三天过来找你结一次账,每次她收入多少,提成多少这些你都要详细记清楚。等以后时机成熟了,我会专门找个会计学校送你去学习如何记账。
梦萍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不用吧,翠萍一个人再卖能卖几件,就那几块钱的账还用花钱出去学?”
看来她还是没懂,反正也不是眼下的事,周乔懒得跟她解释。
“从现在起,你要先养成钱过手就记账的好习惯,至于剩下的以后再说,据说明天还有雨,依我看咱们最好早去早回。”
梦萍想都没想还是拒绝了,“算了,周乔,还是让姐自己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