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你小子别逞能,别给我把自己弄死咯。”
话毕,洛蒙奇起身就准备离开。
“等等,等等。”刑风叫住洛蒙奇,“团长,既然来了就给我个面子,留下来尝尝我的手艺再走也不迟。”
现在可是拉近关系的好时机,再者叛军还要明天中午才能来,刑风是个混过大场面的人,自然懂得其中的路数,
已经半个月不见荤腥的洛蒙奇,看着眼前这已经烤得金黄,油脂直冒的野味烤肉,喉结不由上下动了动。
他身后的几名警卫,更是发出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呆了两秒钟后!
洛蒙奇收起目光,说道:“叛军马上就来了,我洛蒙奇怕是没这个口福了,下次吧。”
“团长,这个你不用担心,叛军的大部队还有好几十里地,最快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加上进攻前的准备,工事构筑,还早的很呢。”
听到刑风这自信的话,洛蒙奇再次愣住了。
不过,洛蒙奇毕竟是洛蒙奇,脑子反应快,很快就明白了过来,惊讶的说道:“你从那两个叛军身上,问出了情报?”
洛蒙奇和叛军打仗打了这么久,抓到的俘虏也有不少,可从来没有问出过情报,连鸡毛蒜皮的事都没有问出来过。
这一方面是叛军的洗脑比较强,另一方面也是和平军的“俘虏优待”政策。
看到洛蒙奇这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表情,刑风并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接着,从随身带来的木制蒙皮行李箱中,拿出一个写着临国文的玻璃瓶,用诱惑加激将法的口吻说道:“顶级的临国朗姆酒,世界四大烈酒之一,早闻团长您海量,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打仗牛逼是洛蒙奇的能力,嗜酒如命同样是他的性格。
好肉拖不住,那就再来一瓶好酒!
刑风就不信,两大杀手锏下来,还搞不定这个战争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