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冲动是魔鬼(2)

袁栋说:“送到医院应该没啥问题了。”

王志永拿着笔录和老赵到了会议室,老赵对李大说:“袁栋这小子一时冲动用刀往赵亮胸口刺了两下,刀扔在他出租屋附近的小河浜里了。”

李大说:“技术员在现场提取的血迹不多,现在他们都到殡仪馆跟法医解剖尸体了。这起案件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现在嫌疑人都交代了,问题就是明天上午辨认一下扔刀地点,最好把刀打捞上来。”

李所说:“这个我明天安排民警做,嫌疑人到案交代了就定心了。”

第二天上午,王志永让顾良准备了一个大磁铁,用一根十米长的绳子,绳子的一端拴好磁铁,到时打捞刀具用。王志永和徐达他们带着袁栋辨认打架现场和扔刀的小河浜。袁栋指认金峰花园11幢后面为打架现场,后旺志永他们又带袁栋到青峰村10组附近。袁栋指认青峰村10组南面的小河浜就是扔刀的地点,刀扔在距离岸边有六七米的样子。

王志永让顾良把磁铁拿出来了,抓住绳子的另一端,把磁铁扔到六七米远的地点,再用绳子把磁铁拉回来。这样操作了七八次,磁铁都没有吸到刀具。

王志永问袁栋:“你好好想想,是不是扔在这里的。”

袁栋说:“肯定扔在这里的,我没有说谎。”

王志永又让顾良继续打捞,又打捞了半个小时,顾良终于打捞出来一把刀。王志永拿着刀问袁栋:“这把刀是不是你扔的。”

袁栋说:“是的。”

徐达说:“刀放好,我们回去了。”

到了所里,徐达把辨认笔录和打捞笔录都制作出来给袁栋签字。下午,徐达将刑拘报告打印出来找李所签字。签完字,徐达和王志永他们带着袁栋去分局,顾良和王海在车上看守袁栋。徐达和王志永到法制大队审核材料,法制员看完材料没问题就提交局领导签字,对袁栋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徐达打印出拘留证后就和王志永带着袁栋去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了。这时袁栋也有些慌了,说:“警官,我要被关多久。”

徐达说:“这要看办案进度了。”

袁栋被送进看守所,徐达和王志永马上对袁栋进行提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后要在24小时内讯问犯罪嫌疑人,并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