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抢劫致人死亡案

这时,黄伟收到大队内勤的短信: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核实到了,他叫赵林发,江城区黄桥镇人,28岁。

黄伟喊道:“赵林发抬起头来。”

李全明惊慌地抬起头,他有三年没听到别人叫他赵林发了。他的惊慌失措被李彪他们都看在眼里了。

李彪说:“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把事情讲清楚,当天晚上有面包车司机看到你的,你只有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争取从轻处理。”

赵林发还是抱有侥幸心理不交代,他认为交代了就要牢底坐穿了。

田亮拿出指纹鉴定书放在审讯椅前面,说:“赵林发,我们在中心现场提取到你的指纹,又有证人指认你,你不交代也要重判的,你听清楚没。”

赵林发看着指纹鉴定书已经在瑟瑟发抖了,说:“警官,我交代,我叫赵林发。”

李彪说:“你把犯罪的事情说一下。”

赵林发低着头说:“2008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我身上没钱了,我就想抢点钱,我把一根钢管别在后背,钢管一端别在腰带里,外面穿了一件黑色外套。我喝了点白酒壮胆,走到江城区黄桥镇光明路时遇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我让他拿点钱出来,他不肯,我就拿出钢管吓唬他。他还是不肯,当时我就用钢管往他头上打了一下,他就倒地了,我上去就搜他口袋,在口袋了搜出来五百元现金。这时来了一辆面包车,我很害怕,拿上钱就跑了。当时我很害怕,钢管忘在现场了。”

李彪问道:“当时为什么打对方?”

赵林发说:“他不肯给我钱,我很火就用钢管打了他,当时可能是喝了酒胆子就大了。”

“你抢到多少钱。”

“四张一百元,两张五十元的。”

“你怎么会用李全明的名字。”

“当时,我出了事,我就托我同学刘子豪帮我办了张别人的身份证,他是黄桥派出所的户籍民警。他对我说以后不能做犯罪的事情,不然会被查到冒用身份信息的。”

李彪和黄伟给赵林发做完笔录,他们把笔录给赵林发签字。李大心里舒了一口气,终于拿下这起抢劫致人死亡的案件,在任期内命案可以清零了。

当天晚上,李大他们请徐大、李挺、王志永他们喝酒。在酒桌上,李大、徐大一直夸赞王志永。王志永心里清楚,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

第二天,徐大和王志永向朱局汇报了赵林发抢劫致人死亡的案件,江城分局想把嫌疑人赵林发押解回去审判。朱局同意将嫌疑人赵林发移交给江城分局。王志永办理了移交手续,并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了李大他们。

赵林发被押解回江城区后,因涉嫌抢劫罪、贩卖毒品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