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怀璧其罪】

大雪封路之前,太上皇带着老婆孩子,还有一些侍卫回到洛阳。

搬去辋川谷好几年了,这次跑来见见儿子,顺便在洛阳皇城里过年。

朱国祥已经两鬓斑白,不过其他地方居然发色乌黑。按照他穿越时胡诌的40岁来算,今年也算有68岁了,除了有些白头发和皱纹,并不见衰老得多么厉害。

众人聚餐之后,父子俩单独来到花园。

朱铭开玩笑道:“怎么,觉得我杀贪官太多?还是听说弄死了秦桧,赶着过来一起庆祝?”

“我是听说,你把皇族犯法与庶民同罪,写进了《大明律》并宣告天下。”朱国祥说道。

朱铭说道:“皇族犯法,不可能与庶民同罪的,尤其是宗室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几十年之后,他们盘根错节,互相包庇维护,文官哪里敢对他们动手?这条法律写进《大明律》,更多的是象征意义。或许,今后遇到强硬的皇帝,可以被引用奏效几回。”

朱国祥道:“成年的皇室,这几年越来越多了,长公主、公主也嫁了好几个。是该正式组建宗正寺了。”

“确实,”朱铭点头道,“皇族如果涉嫌刑事案件,判罚权不能留在宗正寺,必须交给三法司进行审理。”

朱国祥说:“可以。”

北宋初年的皇族、宗室犯罪,该谁来管没有严格规定,但肯定不是宗正寺。

宗正寺的职权,只有管理宗室的牒、谱、图、籍,负责宗室赐名定名,还有宗庙、陵寝等修缮祭祀,宋徽宗年间还管宗室教育——没有审判处置之权!

大概在宋仁宗时期,皇族和宗室数量过多,小小的宗正寺难以管理,于是又增加了一个大宗正司。

大宗正司不断的夺权,把宗正寺实质上给架空。同时还有了调解纠纷、接受诉讼的权力,但宗室犯法究竟该怎么判,必须交给皇帝进行裁决。另外,御史们也对宗室有监督之权。

父子俩开始讨论宗室管理问题。

商量结果如下:

第一,大致恢复北宋的大宗正司构架,但名字还叫宗正寺。

第二,宗正寺只管皇帝五服内的皇族、宗室、宗亲。

第三,五服之外的宗室和宗亲,其户籍必须转为民籍,接受户籍所在地官府的管理。这样就避免了宗室越来越多,财政吃不消的问题。

相应的,这种转为民籍的宗室和宗亲,科举做官不受限制,真有本事做宰相都可以。但在实际操作中,多半会被君臣忌惮,估计很难做宰相。

第四,五服之内的皇室、宗室,普通案件归宗正寺处理,刑事案件归三法司处理。三法司肯定不敢判决,多半是上报皇帝定夺。

第一任宗正寺卿,由朱嫣的丈夫陈鳌担任。

这种出了皇帝五服就转民籍的操作,看似非常冷酷无情,但宋朝的实际操作更无情。

宋朝对宗室的管理,以宋神宗为界限,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宗室严防死守,当猪养在宫宅之中,而且派太监去时刻监督。

第二阶段,宗室里的猪太多了,财政开销非常吃力。于是不再集中监视居住,疏属宗室,甚至只能自己租房子住,有些过得比普通百姓还穷困。他们又穷又受宗室身份限制,干脆就为非作歹,乃至沦为帮闲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