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里,万籁俱寂,只余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还在细细摩擦着掌心,发出微不可察的沙沙声。
白榆,他一定也是发现了自己的心意了的吧?
拍了拍发烫的脸,宋时归拽过被子把脑袋盖住。
这进度好像有些太快了,要不,他明天再直球一点?
然后,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牵手了。
仅有一墙之隔的两人脑回路相差巨大。
在宋时归越想越激动,越想越精神,甚至已经开始想到全垒打又三年抱俩的时候,白榆正沉浸在梦乡里面无法自拔。
又是一个星期天。
狂野的重金属音乐响彻房间,宋时归艰难睁眼,捞过手机把闹钟关闭。
缓了几秒,睡眼朦胧的看一眼时间。
嗯,早上七点半。
困倦地打了个哈欠,宋时归把手机随手一扔,重新躺下。
才七点半啊?
还早还早,可以再睡会儿,谁家好人大周末的不睡懒觉。
想着,宋时归双手交叠放在腹部,安详地闭了眼。
几分钟后。
一个鲤鱼打挺,宋时归顶着乱糟糟的鸡窝头呆滞地坐在床上。
已经七点半了!
盯着手机屏幕,宋时归不可置信的揉了好几次眼睛,然后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从7:34跳到7:35。
完了。
此时此刻,宋时归满脑子都是这两个字。
他本来打算给白榆做一顿爱心早餐,感动一下对方的。
可是,谁知道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他今早直接起晚了。
好一个出师未捷身先死。
宋时归清清楚楚的记得,他昨晚睡觉之前定了好几十个闹钟的,可以从早上六点半一直响到早上七点半。
所以,他为什么没醒?
不信邪的看了一眼自己定的那些闹钟,宋时归蔫了。
他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能够睡得那么死,可以忍受被闹钟连续轰炸一个小时。
而更加想不通的是,那个人刚好就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