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峙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里面是一件简单的T恤,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上面隐约可以看到沾着狗毛,他的头发略显凌乱,像是被风吹乱后从未刻意去整理,却乱得恰到好处,有一种随性的美感。
他的身边是一只有些对眼的哈士奇。
快要走到电梯的时候,也不知道哈士奇发什么疯,突然一个扭头,直接咬住他的鞋子。
林初夏:“……”
方峙一秒破功,抓着哈士奇的后脖颈,“快点松开,我真服了!我新买的鞋!”
电梯终于到了地下室,叮的一声打开。
林初夏先走进电梯,看着方峙控制着哈士奇,把自己的鞋子解救出来。
然后一人一狗有些狼狈地进电梯。
但是奇怪的是,那只哈士奇歪着头打量林初夏。
它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猛地往林初夏身上扑。
方峙眼疾手快拉住它,“不好意思,不过不用担心,它不咬人的。”
林初夏点头,“刚刚看到了,它咬鞋子。”
方峙:“……”
他尴尬地咳了一声,抬手就给自家狗子一巴掌,“兄弟,你也是住这一栋楼的吗?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刚买的房子,过来看看。”
说着,林初夏按下16楼。
方峙惊讶,“你也住十六楼?”
“嗯。”
“真巧,那我们就是邻居了。”
林初夏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一开始没必要太过热络,免得方峙起疑心。
再说她已经想好了怎么引起方峙的好奇,让他自己送上门。
而方峙要控制格外兴奋的狗,也没什么心思和新邻居瞎聊。
好在电梯很快就到了16楼。
林初夏拿出钥匙开门。
电梯对面的方峙说:“你家怎么是老式的门锁?现在大家都用电子锁了。”
林初夏晃了晃钥匙说:“电子锁不安全,只要一台电脑,我想破哪一台电子锁就破哪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