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喜欢这件小事

择日走红 宋不留春 963 字 1个月前

不能说王霄也挺优秀就觉得他配得上林淼淼,在情敌的眼中,你再怎么牛掰也是一条狗。

纷纷扰扰,吵吵闹闹。

有人在论坛里嘲讽:看你们为了一个女生狗咬狗的样子,完全没有一点振华大学学生的风范了。

一秒之后就有人回:你有风范你刷什么论坛,看你的《道德经》去。

“总有人觉得振华的学生就要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呗。”毛佳阳在寝室里刷论坛,看到这个,撇嘴,“好像我们只要不是出现在高大上一点的地方,就是玩物丧志,好像我们谈个恋爱都不能儿女情长了。”

“你管他们怎么说。”肖靖撇嘴,“我要去英国交换学习一年,你知道我家里有亲戚听说这个事之后说什么吗?”

“说什么?”

“说我崇洋媚外,不在振华好好读书,非要去国外,说什么国家辛辛苦苦培养了我,我却只想着移民。”

“六啊,这从交换学习到移民的距离,只需要他一张嘴就跨越了啊。”

“反正一边有人觉得振华的学生呢,很牛,很优秀,天之骄子,另一边呢,又时时刻刻戴着有色眼镜看着你,揣度你,评价你,做你人生的判官。”

“你看严河这几年就知道了,看着平时被粉丝们夸到天上去,一旦有一些不如他们意的地方,严河就跟犯了天大的错似的,一会儿严河不是他们心目中那个人了,一会儿又觉得严河辜负了他们的期待。”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从小就学这句话,可要是水本身就不是什么安生的水,让舟怎么办?”

“你们俩拉倒吧,说着王霄和林淼淼两个人谈恋爱的事,被你们说到了水和舟的相对存在哲学了。”周木恺都忍不住插嘴吐槽了。

“难道你就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肖靖惊讶地问,“你学文学的,你的亲戚没有让你过年给他们写春联,然后你说你不会写毛笔字,然后他们就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你,问你怎么连毛笔字都不会写?你不是振华的吗?”

周木恺说:“我不太看他们的表情。”

“哈?”

周木恺说:“因为他们看到我总是觉得很骄傲、很自豪,我不好意思,后面就不怎么直视他们了,至于你们说的情况,我没有碰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