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哞!”
黑牛王怒吼一声,头颅向上一甩,将狼王甩飞,同时狼王的利爪也带走了它肩颈部位的一整块皮肉,顿时鲜血飙射,但它仿佛浑然未觉,立刻狂奔追赶而去。
狼王腹部的伤口扯开,血液如水柱淌落,好在没有伤到内腑,落地后也顾不上伤口,翻身抓地,以更快的速度追赶上去。
它们心里都清楚,再重的伤,只要没有危及生命,吞下那个男人,就足以弥补任何损失,此时有一丝迟疑,就可能与其失之交臂。
现在男人的状态明显不对,但既然苏醒就多了几分变数,必须要在变数生出前完成吞噬。
“蠢熊,别想吃独食,大不了咱们三分食之。”狼王估算着如无意外自己多半追不上,于是在最后方喊道。
“狼向来狡猾,我可不信你,本就应该是我的。”熊王头也不回,怒斥道。
黑牛王沉默不语,路过一块巨石之时,一个回旋踢,将巨石踢向棕熊,然后它又高高跃起,重重踏在地上,地面一阵颤动,追近的灰狼因腹部的伤势,稳定身形时出现偏差,崴了一下,就看着黑牛王再度冲了出去。
棕熊听到身后的破风声,扭动身体转身拍出一掌,巨石当场被拍碎,可是崩碎的石子有一部分朝着它的脸溅射过来,它下意识抬臂一挡,随即心中一悔。
就是这么一个差错,让黑牛王追上了它,路过时又来了一次回旋踢,将棕熊踹向灰狼,然后才自信满满地跑向坑洞。
它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男人的背影,准确说是脖颈,心里想着,这小细脖子,都不用使劲就能咬断了吧?
继而它心中又是一阵愤愤不平,天道不公,人类论身体素质和特殊能力根本不比动物,却当了几千年的食物链顶端,掌控世界。
好不容易盛世来临,动物获得力量成为妖兽,本以为可以翻身做主人,彻底压制人类的生存,结果人类外表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但就是有那么一部分让它们无比忌惮。
经过几年的角逐,虽说妖兽已经占据了绝大多数生存地盘,可人类仍有坚城牢不可破,甚至游刃有余,不时就会组织队伍出城猎杀妖兽。
这是凭什么?这是为什么?难道人类真就被上天青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