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耶夫洛的瓦普吉斯剑技

可以说耶夫洛的这番话才最是被揍的菲斯克受用的,因为,菲斯克就是想成为强者。

“是特殊的战斗技术吗?”留里克刻意问。

“大概是的。我敢说,对付大部分的敌人,我能很轻松的要了那人的生命。即便我的敌人可以是比我强壮多倍的壮汉。”

留里克点点头,“你的确不是自我夸奖。那就继续训练他们。”

可以说,耶夫洛的初次登场拉满了孩子们的仇恨。他用手里的木剑否定了孩子们一年的训练结果,在种种挫伤这群自命不凡小男孩的锐气后,也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人墙冲撞属于集体作战的艺术,很多时候,士兵都要单兵作战。盲目的乱无章法的作战,自身浑身都是破绽,被敌人一击杀死也是正常。

接下来的时间,耶夫洛教育男孩们的,基本可以归纳成五种战斗动作手法。

归根到底,留里克看明白了,在打斗艺术方面,西方和东方是大同小异的。

小主,

人没有可怕獠牙,肌肉力量也不高,但人有脑子。哪怕手里只有一根木棍,也知道如何躲避敌人、野兽的攻击,还有保护住自身的要害,攻击敌人的要害。

进一步精简的描述耶夫洛所教授的,就是如何躲闪,和如何攻击敌人死穴这两招了。

罗斯人手里的木盾并不比盟友部族的更坚硬,面对敌人势大力沉的战斧攻击,木盾的格挡也是一种作死。

那就不要再硬碰硬的作战了,战斗需要灵活性,蛮力当然是需要的,完全依靠它是死路一条。

被古尔德买走的耶夫洛,不得不学习和精进自己的“砍人”技艺,此乃他赖以为生的技艺!

所以这个时代,北欧的各个部族本质上的不存在脱产的纯粹职业军人,最接近这一存在的,莫过于各首领、富商的用金钱豢养的私人卫队。

理论上,部族的所有能拿得起剑的男人都是战士,哪怕是十岁男孩也是战士。

比如被胖揍的菲斯克,他已经是部族战士的一个底线了。

这种被紧急武装起来的部落民,他们的体魄固然不错,也懂得一定的战术,但面对真正的练家子,还是被暴打的份儿。

给部族所有的男子进行打斗训练?太荒谬了。甚至大部分部族首领就没想到这一点。

因为大部分部族的首领,对教育的关注度基本为零。没有哪位首领想到过需要集合部族的孩子们,聘用某个“战狂”做教练,交给所有孩子如何作战。

最后孩子们长大,大部分都学到了一点野路子的作战技巧。只是缺乏系统性的训练,他们就是集结数百人,仍是会被首领的佣兵卫队看瓜切菜般暴打。

长达五天的时间,罗斯部族的一百多名小男孩,每一天的上午都在学习持剑、持盾的手法。

留里克也看明白了,耶夫洛所谓的杀招,基本就是瞄准敌人的脖子和心脏位。至于攻击别的位置,比如攻击敌人的脚令其跌倒,攻击其头盔令其眩晕。耶夫洛觉得这些手段意义不大,他也是附属自己当年神秘老师的说辞,所谓“不能一击杀敌的动作最好别用,因为敌人只想第一时间砍了你的脑袋”。

不教花里胡哨的花拳绣腿?就教面对敌人蓄势的各种动作,调整自己的应对方式,选择最佳出手方式,完成一击必杀。

留里克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这个耶夫洛,必是从某个大师那里学过正儿八经的武术。

儒略历已经到了十月份,罗斯堡这地界的气温持续走低。

所有的男孩们已经换上了自家的皮衣,在变得肃杀的林子里,开始了一对一的训练。固然他们之前的几个月时间也经常做一对一训练,那些不过是不值一提的野路子,与其说训练,形容为特殊的嬉闹也比较合适。

他们的打斗变得有章法,结果是什么?训练已经几天了,几乎所有男孩身上都有大大小小伤口,以及糟糕的淤青。留里克对此不得不感慨一个,幸亏他们是用木剑打斗,这要换做真的钢剑,可不是全体阵亡了!

为何?这群崽子们可真的是好学生。瞧瞧他们身上的淤青都在哪里?主要在胸口处、肩膀处,简而言之,这群男孩完全在贯彻落实耶夫洛教给的理念——躲避、格挡敌人的攻击,瞄准敌人要害发动致命一击。

后来,留里克完全明白了耶夫洛的武术到底叫什么。

有一个名叫瓦普吉斯的老家伙,或许现在已经作古。此人被古尔德请去,以求此人交给他的佣兵队伍最好的杀敌技巧。年轻的佣兵成了老人,自然而然被古尔德淘汰掉。

而年幼的耶夫洛成长为大人,十多年的时光大部分用于训练实用性的战斗,自然而然学会了那个瓦普吉斯的毕生技艺。

耶夫洛的作战武术到底叫做什么名字?

它毕竟不是耶夫洛总结出的一系列砍人技巧,既然耶夫洛口口声声指出自己的老师叫做瓦普吉斯。

索性留里克为之定下了“瓦普吉斯剑技”的名,而该剑技,实在是强调盾与剑的协调配合,恰是非常适合罗斯人的战术战法。这样,自己的伙计们接受的训练至少有了一个明确的名字,再不是什么说不上名的野路子。

看得他们训练得热火朝天,留里克何尝不是心里痒痒?

最终在十月四日,留里克在勒令卡洛塔继续训练女孩们排队走队列外。他叫来随时指导男孩们打斗的耶夫洛,将其叫到一棵倾倒的巨大枯树干旁,说出自己的要求:“耶夫洛,现在你必须训练我。我必须成为强有力的战士!你要把掌握的瓦普吉斯剑技全盘教给我。”

对此耶夫洛满口答应,趁着这个机会,他也畅谈起自己的心里话,以及对现状的一些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