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潜说无生

堂域 子午1975 1310 字 1个月前

不久后,她又发来了信息给我。她对我说:“那什么是无生法忍呢?”

她这个问题是我没有想到的,但我却隐隐的感觉到,她一定有特殊的根性。因为对于无生正路法忍,也就是她所说的无生法忍,我也是于此时,无法能够完全圆融的解开的。于是我想了好久,思惟了一番后,我才对她说道:“无生法忍,应当是无生正路法忍,于我的理解,我也不知道是否完全圆融。你有所问,我们就一起参学一下。”

她立即回复了我:“好的,您说。”

于是我对她说道:“《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九,福田相品中有说,初心菩萨,以有漏心,对所遇世间苦乐,违顺之事,加以忍耐,称为‘世间忍’。大菩萨安住法性之理,无丝毫执着,称为‘出世间忍’。”

“根据《法集经》卷三:凡忍辱有六种功德力。第一, 能忍所骂。 菩萨证得如向平等智力。‘如向’即是如空谷一样,能够容纳一切声向。 虽被责骂,而能忍受,不加报复。第二, 能忍所打。 菩萨得镜像平等智力。‘镜像’即是好似明镜一样,能反照一切影像,而无分别心。 虽被打,而能忍受,不加报复。第三,能忍所恼。 菩萨得如幻平等智。‘如幻’即是了知一切变幻不实。 所以被人恼害,而能忍受,不加报复。第四,能忍所瞋。 菩萨得内清净平等智力。 心内清净,一尘不染,何况瞋恚呢? 所以虽为人瞋呵,而能够忍受,不加报复。第五,八法不动。 菩萨得世法清净不动平等智力。 所以不为世间的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法所动。第六,烦恼不染。 菩萨得集因缘平等智力, 所以一切烦恼皆不能染着。”

“佛经讲证悟“无生法忍”。究竟何谓“无生法忍”呢?无生法,即是万物无生无灭之理, 忍即是安住不动心。无生法忍,即是证悟诸法实相,不生不灭之理,而安住于此证悟之中。”

“佛说,修习无生法忍,要依十种法门去修习。第一种,不着内身,不着外身,不着内外身,不着过去身,不着未来身,不着现在身。我以为,这里的身说的就是色蕴。不着自己身所得,去执着自己身好身坏,身得身失。也不以他身所得,去执着他身的身好身坏,身得身失。更不能以自己和他之间的因缘,去执着于以自己身得,去成就他得身。也不能依他身得,来成就自己得身。不能执自、他的过去身,不能执自、他未来身,还不能以自、他的现在身为执。这样,才能真有放下对自己身的执,对他身的执,对自己及其它一切身的执着。对身的不执着,就好比不能以自己的身是人,而他身是非人,而有所取着。这样才能一味平等的去修习,去说法,令有缘得度者皆得受法,自己成就度苦入善。这样才成就了善度他众,令他众自己自度出苦的能力。不然一味以自己想度他为发心,实际是执念。这样就会执着想度他人善想,那度是化解的意思,化解了他众的善,是否反而成就了他众的恶呢?或者无法成行呢?那样是否又生了法于他人,不但不能度化了他人的苦厄,反而会成就他人的更大的苦厄。”

“第二种,不着内受,不着外受,不着内外受,不着过去受,不着未来受,不着现在受。我以为是说,以身触有取成受时,不着于自己的受,不着于他的受,更不能住于以自己所取去虚妄成就他的受,或虚妄于他所取来成就自己的受。不着于过去取受,不着未来去取受,不着于现在去取受。所以要如此,其实要完成的也是如上的一种愿行。”

“第三种,不着内想,不着外想,不着内外想,不着过去想,不着未来想,不着现在想。我以为是说,身取受而成就了想时,不着于自己对内的想,不着于自己对外的想。不着于以自己对内的想,去虚妄成就他众外的想。也不着于虚妄取外在他想,来成就自己内的想。不着于内、外过去的想,不住内、外于未来的想,不住于内、外现在的想。要成就的愿行,如上所说。”

“第四种,不着内行,不着外行,不着内外行,不着过去行,不着未来行,不着现在行。我以为是说,由想成就了行,就是起心去分别事物了。所以当想成行时,不着于对内的行,不着种于对外的行,不着于以取内为依,对外虚妄的行,不着于取外为依,对内虚妄的行。不着于内、外过去的行,不着于内、外未来的行,不着于内、外现在的行。所有愿行,也如前所说。”

“第五种,不着内识,不着外识,不着内外识,不着过去识,不着未来识,不着现在识。我以为是说,以行成识时,不着内识,不着外识。不以内识依,虚妄成就外识,也不以外识为依,虚妄成就内识。不着内、外过去识,不着内、外未来识,不着内、外现在识。所愿行也如从前所说。”

“第六种,不着此世。我以为是说,不要执着于此世有所得、所有得、得与不得。这样是为了不再成就颠倒梦想,再令无明攀缘,行恶业。这样依此世好好修行,自然于此世必有相应、如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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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种,不着他世。我以为,不执着于他世有所得、所有得、得不得。化现、投生后生于此世时,你只于当下这一世有前世有根性,并不代表你的前世重生了。只有你能以此世所有悟,由信精勤修行,才能渐渐显化你前世的根性。这样才能于此世如果、如愿有所得。而你此世所成就,在他世仍然以他世因缘为现。”

“第八种,不着欲界。我以为,是说不能着于欲界身,有所得、得不得、能得多少去修行。或着于于欲界成就果而去修行,一切只依自己本愿去修行就好。成就在哪一界,成就后生、住于哪一界,于哪一界成不成就、成就多少、成就什么果,自然会依愿、依果成就。这样才能不生出执果想,执于想成就于哪一界、于哪一界有成就、成就多少、成就成什么的想。才能不成就有为法,只要依自性本愿,随缘随机去修行,就会依愿、依果成就。”

“第九种,不着色界。我以为,是说如前与不着欲界相同,但又有不同,如同不着何世一样。放下你前世、他世中于所有界的果想,只依你所生界,依你所成就宿根去修行就好。而成就后,定依所得果,和所发愿行相应成就。”

“第十种,不着无色界,与不着于欲界、色界前境基本相同。因这样才能尊重因缘显化的因果,能放下我相、计我自私心,人相、计较心,众生相、分别心,寿者相、贪着心。不生出对众生的下劣想,才能一味平等,如法修学,如是布施给所有众生。也不要去贪着是否会成就后,生于无色界,永远住留!”

“由能成就这些正路法忍,不执着于,于因缘不对应的关系中,去观因果。这样才能觉见一切因缘里,正对应的因果关系,才能不成就颠倒梦想。不以计我、我所,成就于执我、我执。这样灭了执我所得,也灭了我执所见。这也是灭计我、我所,最好的修习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