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四海之内有知心朋友,即使远在天边,也如近在眼前。
这一句,是转折,情调突然从凄恻转至豪迈,将那份小家子气全都抛到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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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的情绪,都随着李讲的笔尖而激荡,几乎冲到了顶峰。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好了,不要在岔路口上分手之时,像恋爱中的青年男女那样悲伤得泪湿衣巾。
最后,李讲想了想,还是将标题补充完整。
《送许长史之任兰州》。
嗡嗡嗡!
又是三道宝光亮起,远方像是忽然卷起了一重重狂风,天地间,一抹神圣的光芒降下,落在李讲的躯体。
那一刻,他的脑后洞天自然浮现,旋转的同时,“临”字大放异彩。
“镇国天赐!”
人们一个个被那股神秘的力量推出数丈远,震惊无比地看着正在经受洗礼的李讲。
这才过去多久?
又是一首镇国!
“从今以后,该称‘李镇国’了……”
有人呢喃失语。
这种成就,至少同辈之中找不到第二个了,绝对的无敌。
“太好了……太好了!这是属于我的镇国诗啊!老夫名垂千古了!!!”
许平秋仰天长笑,激动得面红耳赤,抱着纸页动作之谨慎,不知道的还以为在抱他刚出生的孙子。
不过,这真的不怪他失态。
古往今来,有几个人,不想让自己的名字,留在历史当中,能让后人熟知?
许平秋能用这样的方式做到,也算是早早完成了一桩心愿。
李讲失笑摇头,刚准备收笔,结果一抬头,一张张面孔,全都露出如狼似虎的眼神。
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李讲的心头浮现。
嗡!
绯红之翼展开,李讲如流星般冲天而起。
看到这一幕,下面眼红的人全疯了,此起彼伏的大喊。
“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没错,我也要镇国诗!”
所有人中,又以邱河最为气急败坏,已经在原地跺脚了,恨不得给自己两耳光。
好你个许平秋……真是该死啊,这都给你蹭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