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庞以法国大革命作背景思考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他通过革命中种种行为的分析发现,即使一个个有自己独立见解的人,一旦他们加入受人民崇拜意识形态蛊惑的群体,就变成了乌合之众中的一员,他们就如同发生化学反应一样变成了一群疯狂和无恶不作的家伙,而且他们在一种【历史使命感】感召下,并没有任何关于犯罪的意识。】
这是网络上对于勒庞的《乌合之众》一书的简介。
在那个年代,便是革命与战争,是正义的屠刀和该流的鲜血。
如今天下太平。关于乌合之众的意义有了些许变化。一种危害社会一种蚕食自己。
就如同我们早晨7:45时慌忙起床赶去上8点钟的早课,路上拥挤的人群,一眼望去,就如同密密麻麻的虫子。这样的虫子却都有着自己的思想世界,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这终究是一群虫子,一天到晚被安排得满满的,按照计划无喘息地活着。在做着统一的,理该做的事情。我们都是这样,虽然上课也是玩手机但还是会去上课,虽然作业是抄的,但也觉得很平常。
洛慕注意到时,他已然也是一只虫子。还是一只孱弱的虫子。
没错,就像尼采说的群畜那样,我们是没有创造性的普罗大众,却含着对【真正的人】的憎恨。
洛慕也时不时觉得我应该辍学,反正也是无所事事。但想到这对父母来说未免太过残忍。只好抹去这昙花一现的念头。
现在的他们,正上着马克思主义的课,被要求去利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理论去证明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那么这当然是正确的。100%低着头的学生无法理解这高深思想,无法用这思想去理解世界,这些人便被认定为丑恶的。
洛慕祈祷这无聊的世界能够幻灭。哪怕是上课中的随便一个同学的突然暴毙,老师突然咳嗽不止,教室突然停电,或是手机微微的震动。他需要一些事情来打破我的日常。一把刀,一阵雨,一个女孩···随便什么。刀,刺向我的胸口,雨,淋湿我的脸颊。女孩,亲吻我的嘴唇。
啊啊···别想了!这样的洛慕会成为异类,成为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为了活下去洛慕已经是竭尽全力了,偶尔在幻觉中犒劳自己是一件多么奢侈荒谬的事。就像他主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