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在制药房里待了七天七夜,顶着一个鸡窝头,面容憔悴的走了出来,吓得李管家还以为遇到了鬼。
不用问,就知道,一定失败了。
“倾城,先用饭吧,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
北堂瑾从厨房伸出一个头来,手中还拿着一个锅铲,浑身上下散发着贤妻良母的气息。
“好嘞,我这就去洗手。”
七天没吃饭,顿顿药丸子,尽管口味不同,可始终没有饭菜香啊!
自从来了这圣山之后,一个一个的好像都放飞自我了。
李管家整日里都在想着怎么让他们三人的小茅屋能够更加舒服一些,甚至向周围的老乡学了一下怎么制作家具,经过三年的时间,已然是一个成熟的木匠。
北堂瑾在吃了几次倾城烧的饭以后,再也不允许她下厨了。
反而是他自己,通过几次的磨合以及找李管家复盘之后,厨房倒是成了他的战场,做出来的饭菜也越来越美味,甚至有种超过皇家御厨的感觉。
从此以后,三人分工合作。
倾城制药,北堂瑾做饭,李管家负责与周围的邻居打成一片,凭着他那一双三寸不烂之舌,成功当选圣山交际花。
正当三人热热闹闹的吃的开心的时候,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小姐,救命啊!”
暗二一个飞扑没有抱住大腿,反而是被厨房门口的门槛儿绊了一个趔趄,摔在了李管家的脚边。
李管家轻笑出声,“我说暗二总管,这不年不节的,你行这么大的礼,老奴可没有红包给您。”
“李管家,你快别说笑了。”
暗二利落的从地上爬起来,看向正往自己碗里扒拉狮子头的倾城,一脸的着急,“倾城小姐,您快别吃了,我们家爷还等着您救命呢。”
倾城手里的筷子微微一顿,继续炫饭,肚子的五脏庙正唱戏呢。
暗二还想说什么,却被北堂瑾给制止了。
“一切等她吃完再说。”
吃饱喝足之后,倾城这才转头看向暗二,“人呢,带我去。”
跟随暗二的步伐,走到小院儿的门口。
一副担架上躺着整整三年未见的人儿。
那张刀削斧刻的面容依然俊美的很,再配上这散落的白色发丝,简直就是小说之中提到的那种白发病美人。
倾城下意识探上他的脉搏,眉头几乎是瞬间皱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