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和叶三刚离开萧府到不远的地方,就被一群之前约好的文人墨客们发现了,于是一拥而上。有的是真心欣赏叶青的文采,有的则是单纯来溜须拍马的。叶青并不知道这些人心的弯弯绕绕,虽然叶三知道,但是看到自己的少爷很高兴,也就不点破什么了。而且每次也花不了多少钱,叶家在临安城是首屈一指的名门,每当叶重阳随便做些什么,扔银子就像倒水一样随意,叶青这点儿花费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更何况今天有可能在镜湖碰上萧家的三小姐萧红绫,不能让叶青少爷丢了面子。
互相寒暄几句,叶青便被众人簇拥着往城门外去了。这一幕恰好被一旁吃早点的方隐看到了,所以方隐才从三名镖师口中知道了叶青这个人。想来是时候改按和云无影商量的计划行事了,所以方隐便大方地结了账,在早点摊伙计的千恩万谢下,带着三名镖师离开了。
按照计划,方隐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城外的土地庙。去往土地庙的城门方向与叶青他们走的城门是不同的,所以也不用担心碰上之后被认出来,影响了自己的计划。因为方隐不认识叶青,但叶青不一定不认识方隐,在叶府上下早就传开了,临安城来了一位神捕,多大年纪、什么打扮、长相如何,基本上描述得没有误差。当然实际上叶青也是知道点皮毛,不过叶三是完全认识的,在身为叶青的贴身书童之前,叶三是叶府选进来的仆从,和其他仆从关系都要混得很好,不然做起什么事情来会束手束脚。而且在名门望族的府上,和其他人搞好关系,更容易打听到一些小道消息。所以叶三后来被选去做叶青的书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除了忠诚以外,必须要机灵、懂人情世故,这样才好尽心尽力,对得起主人的栽培和赏识。
方隐带着三名镖师来到城门处,守城的卫兵刚好是昨天见过的。于是方隐便背着手走过去,对着卫兵点了点头。
卫兵正在一脸严肃地站岗,手持一杆长铁枪,时不时地看一看出入城门的百姓,看看是不是有鬼鬼祟祟的人。因为听萧毅萧副将训话的时候说过,心里有鬼的人,他会显示在脸上的表情和自然而然的动作里。像小偷那样的人,平时穿得和寻常百姓一样,但你会发现他的眼睛会不自觉地频繁四处张望,而且会把头埋低一些,不让别人看清自己的脸,同时走路的时候会踮起脚尖走路,身形会略微偻佝一点。突然发现城门处有人向自己走近,正要开口询问,一见是方隐,连忙换上一副笑容。
卫兵走过来,笑着打招呼:“方捕头,您怎么得空到城门这儿来了。”
方隐回答道:“兄弟辛苦,这不是按城主大人和萧统领的指示,前来查案嘛。”
“哦哦,是那件事。”卫兵说着,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穿衣服的动作。
因为金丝天蚕胄被窃丢失一案,城防军是人尽皆知,但由于萧乾在城防军定下的规矩,对于所有敏感的事情,一律要扎紧口风,所以卫兵只好隐晦地做了个动作。
“没错。”方隐点点头,“这不是得了点儿线索,不管真假,先得去看看总是好的。”
“上城门来查案?”卫兵问道,“我们这儿都是自家的兄弟,都知根知底的,应该不会有盗贼吧。”
方隐一笑:“这个当然不是在城门了查,我们是要去城外的,刚好这个城门比较近。”
“哦哦,那就好。”卫兵点点头,又问道:“您这办案,怎么没穿官服?感觉这身行头不太方便行动。”
方隐回答道:“这不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嘛,穿着官服到处走,那盗贼还不早就逃之夭夭了。”
“说的也是。”卫兵随机恭维道,“要不说您是捕头呢,我衙门里有几个弟兄,天天也是穿着官服到处晃悠,但是办案效率极低,看来得让他们跟您学习学习。”
“临安城的衙役兄弟都很不错,昨天也见了他们。大家的职务不同,不可盲目跟从。”方隐回答道,“而且我身后这三位镖师的弟兄都身手不凡,到时候也不用我亲自出手,只靠他们就没问题。”
听到方隐提到了自己,目明赶紧说道:“不敢不敢,我们也是跟着方捕头学习经验。”
方隐微笑道:“三人行必有我师,三位兄弟没必要如此妄自菲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