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卿从他的公文包里掏出了一叠纸,然后递给了我,“后手!”

我接过来一看,是合同。

“几个意思?”

“先仔细看条款。”

我赶紧翻了翻那一叠纸,是两类四份合同,分别关于共饮一江水咖啡馆和溪畔工坊的合作协议。

“这不是我们之前签的合作协议么?”

“看时间和条款。”林正卿再次提醒我。

我先瞄了一下时间,去年底的,新合同。

“不是,苏老板,我们什么时候跟博物院重新签署合同了?”

我转头看了一眼苏沫,苏沫也不禁看了看合同。

“没有啊!”

林正卿不禁呵呵的笑了起来,“有!”

我一看他这得意的小表情,立马就会意了他的意思。

这是他留给我们的后手。

合同我再仔细一看,这两类都是重新签署,并且特别备注是在之前合同的基础上追加的合同。

合同条款跟之前的合同比起来,没多大变化,也就增加了几条。

比如独家经营,合同期甲方金博只能跟乙方溪畔工坊或共饮一江水咖啡馆合作,不能跟其他方合作。若违约,需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剩余合约期的合理利润作为违约金。

比如提前解约双方必须达成一致,若单方解约,若违约,需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剩余合约期的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