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这事可真有意思,为了一个富家公子王二居然出动这么多人?老弟,你的人呢?不会就你一个人来吧?”
烈犬把手放在嘴里吹了声响哨!
树林里、草地旁、突然闪出了二十多人,全身黑衣劲装,带着斗笠,个个身高体壮,浑身的腱子肉,手拿唐刀,腰间挂着弩机和镖馕。
装备精良,训练有素!
利天鹰一看就知道对方的厉害,是支精锐小分队,无论是从单人武力,还是装备上来看,综合实力应该在自己的这支捕快队伍之上。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行了,咱俩就别兜圈子了,聊聊案子吧,我们这边是今天上午接到的任务,事情在我看来比较明显,肯定与这个张炳炎之死有关系。王二和他的家仆前一段时间失手打死了他,本来凭借他们自身的能力是绝对报不了仇的,但这事闹的太大,肯定是江湖上喜欢拔刀相助的好汉听说了这事,暗中出了手,做下了这件案子。”
烈犬道:“总捕头分析地在理,我基本上也是这样想的,你们应该还没去张炳炎家吧?”
“没,我们才刚刚到这!”
“不用去了,人去楼空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我在他们家左右前后全都问了,答案基本是一致的,王二失踪的第二天就不见人了,什么时候走的没人知道,应该是一大早吧,没人看见他们家人的踪迹,就好像凭空消息一般!”
“嗯,做的够彻底啊,那他们家里的东西?”
“什么都没拿,看样子就是直接匆忙间什么都没顾上直接走了!”
“嗯......!”利天鹰摸了摸下巴道:“看来是有人在帮他们啊!”
“不错,另外坟头这也有问题!”
“什么问题?刚才他们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啊?”
烈犬笑道:“对方非常专业,表面上确实没什么问题,但是什么都逃不过我的鼻子,别忘了我的名字叫什么!”
他来到坟前的一处空地,用脚踩了踩地面,道:“这里有血迹!”
“啊?!”